来源:江西政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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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抚州市、赣州市任免一批领导干部,具体如下:

  抚州市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邹国胜同志为抚州市公安局副局长;

  游戎同志为抚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其抚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尤晖同志为抚州市公安局副局长;

  包芳蔚同志为抚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

  章卫同志为抚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局长;

  王仁华同志为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李慷同志的抚州市人民政府经济发展研究室主任职务;

  黄木茂同志的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处长级督查专员职务;

  伍湖辉同志的抚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史晓全同志的抚州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黄国平同志的抚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徐来发同志的抚州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吴辛同志的抚州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游件如同志的抚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凌同志的抚州市工业智能化推进中心主任职务;

  文洪启同志的抚州市人民政府驻南昌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连佩忠同志的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华明娥同志的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徐安庆同志的抚州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职务;

  谢雪平同志的抚州广播电视大学(抚州市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副校长(副主任)职务;

  吴忠华同志的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财务处处长职务;

  滕艺萍同志的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处长职务。

  赣州市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陈相飞同志任赣州行政学院副院长; 

  温海、王彦同志任赣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其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正鹏同志任赣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鲁华永同志任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春艳同志任赣州市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伟东同志任赣州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免去其赣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严全民同志任赣州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赖爱民同志任赣州市公安局副局长; 

  吴惠平同志任赣州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张爱荣同志任赣州市司法局副局长(列曾强华同志之前); 

  谢庚福、饶秋平同志任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伟同志任赣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副局长,免去其赣州市图书馆馆长职务; 

  钟元浩同志任赣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副局长; 

  刘小灵同志任赣州市图书馆馆长(试用期一年); 

  敖晓霞同志任赣州市博物馆馆长(试用期一年); 

  郑保平同志任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副院长; 

  严裕华同志任赣州市体育局副局长,免去其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黄心圣同志任赣州市档案馆副馆长(试用期一年); 

  钟金华同志任赣州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徐海洋同志任赣州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小林同志任赣州市能源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世明、熊雪景同志任赣州市军民融合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孝斌同志任赣州市铁路建设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郁梅、赖庆华、杨燕同志任赣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刁鸿锦同志任赣州市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其赣州市财政公共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邓文英同志任赣州市财政公共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瑞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温晓云、魏军同志任赣州市人民政府投融资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温清林同志任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魏更新同志任赣州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主任; 

  钟华锋同志任赣州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赣州市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职务; 

  陈峰云、邓巧君同志任赣州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干荣同志任赣州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其赣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慧同志任赣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罗全发同志任赣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胡烈同志任赣州市公路发展中心主任; 

  王勇忠同志任赣州市公路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广昌同志任赣州市河湖保护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菊兰同志任赣州市水土保持中心主任; 

  李卫明同志任赣州市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邓东泓同志任赣州市蔬菜质量标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民湖同志任赣州市商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邹大勇同志任赣州市投资促进中心主任,免去其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谢亮同志任赣州市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谢旺同志任赣州市防灾减灾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彭蔚林同志任赣州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管宏同志任赣州市林业局副局长; 

  刘满发同志任赣州市林业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汉泉同志任赣州市综合检验检测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李跃泉同志任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稽查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文诚、孙有德同志任赣州市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廖顺尧同志任赣州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邱荣华同志任赣州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职务; 

  邓志刚同志任赣州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明经华同志任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彭博同志任赣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光涛同志任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红民同志任赣州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主任,免去其赣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何春林同志任赣州市人民政府驻南昌办事处主任; 

  欧阳安民同志任赣州市人民政府驻厦门办事处主任; 

  王兵同志任赣州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主任; 

  王艳林同志任赣州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会东同志任赣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副主任,免去其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古德勤同志任赣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万林同志任赣州国际陆港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欧阳巧文同志任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黄晓明同志任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叶雪平同志任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钟闯同志任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何晓珍同志任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谢飞、林浩同志任瑞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许伟同志任赣州蓉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冯永洪同志任赣州蓉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林星、郭澜同志的赣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李建同志的赣州市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所(赣州市教育教学研究室)所长(主任) 职务; 

  免去黎连兴同志的赣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黄锋章同志的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吴昊同志的赣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邓鼎森同志的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谢文才同志的赣州市公路发展中心主任、赣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兰天同志的赣州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院长职务; 

  免去宋怡萍同志的赣州市水土保持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廖学春同志的赣州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贵周同志的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袁犬嵘同志的赣州市行政审批局(赣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副局长(副主任)职务; 

  免去孟宁同志的赣州市人民政府驻南昌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曾为东同志的赣州市人民政府驻厦门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蔡湖南同志的赣州国际陆港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群英、华晓斌同志的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凌同志的赣州蓉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唐舒龙同志任赣州行政学院院长。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杨晓斌同志任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免去其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梁敏辉同志任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彭慧斌同志任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 

  刘晓方同志任赣州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免去其赣州市政公用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郭闽军同志任赣州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赖连洪同志任赣州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范秀刚同志任赣州市政公用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雷晓春同志任赣州市政公用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廖云志同志任赣州稀土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吴昊同志任赣州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蔡粲同志任赣州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杨河良同志任赣州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谢重辉同志任赣州市金盛源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免去其赣州市金盛源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熊建华同志任赣州市金盛源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免去其赣州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职务; 

  免去叶春林同志的赣州稀土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免去朱桂林同志的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路巡逻民警支队)支队长职务; 

  免去吴小梅同志的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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