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民政府根据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江西省生态园林城市(镇)建设工作的通知》,同意公布20个市(县)为2022年“江西省生态园林城市”、31个建制镇为2022年“江西省生态园林城镇”。

  2022年“江西省生态园林城市”包括南昌市、鹰潭市、瑞昌市、龙南市、高安市、靖安县等20个市(县);2022年“江西省生态园林城镇”包括南昌市新建区溪霞镇、南昌县冈上镇、进贤县文港镇、庐山市牯岭镇、赣州市赣县区储潭镇等31个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