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省统计局发布2014年我省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情况。记者从中了解到,去年我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6218元,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7299元;其中南昌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超过5万元。与此同时,去年我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30149元。

  南昌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1851元

  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我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6218元,与2013年的42473元相比,增加了3745元,同比增长8.82%。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7299元,同比名义增长8.53%。扣除物价因素,2014年我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6.35%。

  记者注意到,在11个设区市中,2014年我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中最高的为南昌市,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0592元,南昌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1851元,同样居于首位;最低的为景德镇市,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40150元,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0989元。

  行业平均工资金融业最高

  省统计局解释,单位就业人员指在各类法人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和其他就业人员。在岗职工是指在本单位工作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支付各项工资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人员,以及上述人员中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2014年我省城镇非私营单位19大行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水平差距仍然突出。统计数据显示,去年我省城镇非私营单位有8个行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高于全省平均数,平均工资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金融业71160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0482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8120元。有11个行业的平均工资低于全省平均数,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农林牧渔业26877元、住宿和餐饮业3072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0161元。记者注意到,最高行业与最低行业平均工资相差44283元。

  私营单位平均工资低于

  非私营单位

  为了解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情况,我省进行了专项统计。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我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30149元,与2014年我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46218元年平均工资比,相差16069元,差距比2013年扩大1415元。

  在11个设区市中,2014年南昌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以33696元列首位;其次是鹰潭市,为32089元;最低的是吉安市,为24352元。

  解读 工资水平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对于2014年我省城镇非私营单位、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情况,省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处相关工作人员分析称,2014年我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企业再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增幅仍在13%,调整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取消了上线限制,基准线为14%,下线为6%;各设区市行政事业单位津补贴和绩效工资进一步调整。这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保证了我省就业人员工资正常增长。

  “工资水平稳定增长,但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且差距越来越大。”该工作人员表示,2014年我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水平比上年分别增加3745元和2330元;虽有稳定增长,但仅占全国平均数的82.03%和82.85%,分别比全国平均水平少了10121元和6241元,差距比上年扩大了1111元和1354元,并呈逐年扩大的趋势。

  城镇地区非私营法人单位,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等单位。2014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全省共调查4.49万家,就业人员465.26万人。

  释疑 用平均工资数据反映个人工资水平有局限

  省统计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省统计局发布的各类平均工资数据反映的是全省或某一类单位、某个行业的平均水平。由于工资分布是典型的偏态分布,即少数人工资水平较高,多数人工资水平较低,所以多数人的工资水平会低于平均工资。

  “以城镇非私营单位为例,高于全省平均工资水平的有8个行业,其就业人员占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39%,而另外61%的就业人员所在的11个行业平均工资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该工作人员说,例如制造业和建筑业的就业人员占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49%,而这两个行业的年平均工资比全省平均水平分别低3242元和4216元。(记者 李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