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景德镇市纪委监察局对2起违规操办喜宴典型问题发出通报,分别是:

  市体育学校副校长、市体育中心主任郭少华违规操办婚宴问题。2014年11月9日,郭少华为其女儿举办婚宴,违规收受市体育中心和市体校干部、职工39人礼金,共计13500元。2015年6月,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郭少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市商务局商业储运公司总经理陈霞违规操办宴席问题。2014年11月,陈霞为其孙子满月摆酒,违规收受下属职工17人礼金,共计4100元。2015年6月,经市商务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陈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2起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执行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两报告一承诺”(即事先报告、作出承诺、事后再报告)制度。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干部不可逾越的底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抓好对婚丧喜庆事宜问题的监督检查,对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坚决点名道姓予以通报曝光。要保持政治定力,聚焦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持之以恒、驰而不息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不断巩固和深化纠正“四风”问题成果,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景德镇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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