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王林“邹勇要我帮忙,第二天我就带他找刘志军”
华西都市报:你如何认识邹勇?两人之间有哪些来往?
王林:2005年左右认识的邹勇,他通过当地一个民警找到我的,他那时还不是很有钱。他在萍乡有一个灯芯桥货栈,当时接到政府的通知4天内必须拆除,要我帮忙介绍当时的南昌市铁路局运输处的领导。当晚开车冒着大雨去南昌,没搞定。第二天我就带着邹勇直接去北京找刘志军。
华西都市报:事后,邹勇称给了你不少的好处,包括北京买了一套200万房子,50万现金及一辆车?
王林:我在北京从未有过房产,这个随时可以去查证,邹勇也从来没有给我买过房子。他说送我钱、车完全是子虚乌有。
华西都市报:你与邹勇的相交中,邹勇称还送给你不少钱物,包括20公斤黄金、500万拜师费、33万的红包、两辆豪车等?
王林:黄金是邹勇08、09年分两次买的。我在芦溪县城建了座庙,建好后捐给了政府,叫建勋寺。邹勇的20公斤黄金,塑到菩萨的镀金上,这是他自己做的功德,庙门口还给他立了功德碑的,哪能说是拜师费呢?33万红包,是没有的事,500万拜师费更没有。邹勇还送了我两辆车,一辆是支付劳斯莱斯的尾款740万,一辆是送我儿子的卡宴,但他也开走了我家一台新奔驰,价值280多万吧。
华西都市报:你凭什么帮邹勇这么大的忙,包括带他找刘志军?
王林:我当初对邹勇的印象不错,主要基于三点:第一是我修庙时,他捐了20公斤黄金;第二是他买了一辆劳斯莱斯给我;第三是过年送红包,(别人)最多也就是八千、一万,他给我一送就是三万、五万、十万,大约有三四次左右。当然,在这些年的交往中,我给他的帮助也很大,不光自己的钱给他用,有时候还介绍朋友给他救急周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