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于都县纪委工作人员深入农户,调查核实低保资金问题线索。肖星 摄

  今年以来,江西省把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工作重点,聚焦主责主业,回应群众诉求。上半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办基层党员违纪案件289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87人,其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514人。

  “新余市高新区水西镇简家村委聘用干部刘百根挪用农民养老保险金913万元,被开除党籍并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抚州市金溪县对桥镇上付村会计许光明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国家农业补贴资金8.7万元,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7月30日,江西省纪委监察厅政务微博“廉洁江西”通报了查处的5起损害群众利益案件。

  随着中央转移支付力度加大、新农村建设推进及移民扶贫、低保、危房改造等民生项目实施,大量资金进入村居组织,不少基层干部的手便四处乱伸。在江西省,“蝇贪”问题主要表现为三种形式:一是在资金分配、使用、结算等方面优亲厚友;二是侵占、挪用、私分征地拆迁补偿款、强农惠农资金等;三是公款送礼、公款吃喝玩乐等奢靡之风盛行。

  “蝇贪”成群,其害如“虎”。为严惩此类问题,江西省在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开通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监督举报专区,开设曝光台,省纪委对7起“蝇贪”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通过下发文件、进行督查等方式督促各市、县(区)抓好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查处工作,并把相关情况纳入约谈和社会评价重要内容。

  全省各地结合实际,从人民群众最盼、最忧、最怨的问题入手,向“蝇贪”亮剑。

  宜春市纪委从今年4月开始,利用半年时间,集中查处基层干部贪污、挪用、截留、私分征地补偿款和各项强农惠农补助资金、买卖农村集体土地等侵害群众利益案件。

  新余市纪委会同民政、国土、农业、水利等部门,对基层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扶贫救济、低保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开展“地毯式”检查,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98件,给予党纪处分104人。

  乐平市纪委从信访举报、专项督查、财务审计、网络舆情等方面挖掘有价值的问题线索,重点对2012年以来反映村(居)基层干部骗取套取农村集体资金和国家补贴资金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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