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昌4月4日电(记者胡锦武)江西省纪委对7起被查处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发出通报,要求各级纪委坚决查处群众深恶痛绝的“蝇贪”问题。通报的案例中,南昌县3名村干部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10套安置房;弋阳县一村委会两年违规接待费用逾40万元。

  这7起典型案例是:

  南昌县莲塘镇原副科级干部、墨山村党总支原书记徐水金等人贪污案。经查,2008年9月至2010年5月,徐水金和墨山村委会原主任姚公元、邓定标利用职务便利,在协助政府从事拆迁、安置、补偿工作中,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10套安置房,致使公共财产遭受损失45.41万元。

  莲花县良坊镇民政所原所长朱娟凤贪污案。经查,2012年3月,朱娟凤侵吞以他人名义申报的倒房重建资金1.4万元;2012年10月至2013年4月,朱娟凤先后两次侵吞县财政局划拨给乡镇敬老院的财政资金共计1万元。

  永丰县石马镇林潭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邱会来等人贪污案。经查,2012年12月,邱会来和村党支部原副书记沈昌琼、原委员郭兆发利用职务便利,索取地质灾害移民建房户好处费1.92万元,并私分其中的1.55万元;2013年1月,合伙私分国家地质灾害避灾移民建房补助款6万元。

  九江市庐山区五里街道办事处工会原主席沈志云受贿案。经查,2011年8月至9月,沈志云利用职务便利,在承担旧城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帮助南湖村村民小组长吴某某将属于集体资产的仓库以个人名义签订征收协议,并虚构附属物及装修骗取补偿款,帮助八里村拆迁户吴某某多分配购房指标,先后三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5万元。

  赣州市南康区隆木乡新村党支部原书记张声红索取和收受财物案。经查,2011年7月至2014年3月,张声红利用职务便利,在办理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及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资金补助手续过程中,先后索取和收受14名村民财物共计4.66万元。

  抚州市高新区城西街道南关居委会党支部原副书记、原主任陈荣辉等人违规审批集体宅基地案。经查,2008年9月至2012年7月,陈荣辉和南关居委会民兵营长陈裕辉、牛角湾二组组长陈福辉在负责协助农民建房审批过程中,徇私舞弊,优亲厚友,违规为陈某某等10人办理审批建房手续,造成集体宅基地严重流失。

  弋阳县南岩镇栗桥村党支部原书记汪志有违反财经纪律等案。经查,2010年7月,汪志有未经村委会集体研究和分管财务的村主任审批,擅自从村委会财务借款6万元用于个人及家庭生活开支;2008年1月至2014年8月,村委会非法出让集体土地做墓地,取得非法收入39.2万元,纳入村财务作为集体资金使用;2012年1月至2014年2月,村委会严重违反公务接待管理有关规定,接待费用高达40.4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