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背后还有官司
丰和禽畜交易市场位于红谷滩新区碟子湖大道南端,是新建县食品公司在2000年6月16日向南昌长堎乡企城管委会(后于2012年更名为“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乡企城管委会”,划属红谷滩新区管辖,为其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租赁开发的,面积为10亩,租期为20年。该地块至今没有办理土地证。
2012年年底,新建县食品公司向席劲松提出解除租赁关系,但因不与其洽谈搬迁补偿,席劲松不愿搬出。
2014年,新建县食品公司起诉席劲松要求法院判令其搬离。当年7月8日,新建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席劲松与新建县食品公司签订的协议,一年合同到期后未提出异议,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为不定期。2012年年底,新建县食品公司通知席劲松解除租赁关系,双方租赁关系已经终止,新建县食品公司要求席劲松立即腾退租赁物符合合同的约定和法律规定,予以支持。故判决席劲松在该判决生效起二十日内腾退丰和禽畜交易市场的租赁物。
对此,席劲松不服提出上诉。2014年12月12日,南昌市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席劲松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今年6月25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已组成合议庭立案审查。
在该案申诉期间,5月8日,新建县法院依据南昌市中级法院的判决向席劲松下达了《执行通知书》,要求席劲松履行腾退丰和禽畜交易市场的房屋和场地租赁物的义务。5月18日,红谷滩新区管委会组织区拆迁办、执法局等部门将丰和禽畜交易市场的建筑物全部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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