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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年三次组织公款旅游 万载一村支书受处分】万载县马步乡新民村村支书张正根,分别于2013年6、10月和2014年7月,用公款组织村干部、组长到北京等旅游。经万载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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