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省委第四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在南昌召开。11月30日,省委第四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在南昌召开。

  新华网南昌11月30日电 本网从江西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经省委同意,今年12月7日至明年1月17日,省委8个巡视组将开展年内第四轮巡视,巡视对象共有32家单位,包括省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按照要求,这一轮巡视将采取统一部署、同步展开、集中汇报、分头反馈的办法,在春节前完成汇报和反馈。

  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是中央巡视的对象,省委巡视组在巡视这两家单位时,巡视对象不包括其党组主要负责人。

 

被巡视的32家单位分别是:

 

省公安厅江西警察学院

省国家安全厅

省外侨办

江西有色地质勘查局

省交通运输厅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省公路管理局、省港航管理局、省公路运输管理局

省商务厅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

省民族宗教事务局

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省发改委省物价局、省能源局、省鄱湖办、省苏区办、省信息中心、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省国资委

省粮食局

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省人民检察院

省文化厅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版权局

省统计局

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省外专局、省社保中心

省核工业地质局

省体育局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省政府驻深圳办事处、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政府研究室

省卫生计生委省计划生育协会、省人民医院

省政府法制办

省政府金融办

省高级人民法院

省工信委

省审计厅

省人防办

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

省地税局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省国防科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