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女性产假延长60天
今年1月20日,江西省正式通过了《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依据新修改的《条例》同时规定,对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延长生育假,在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产假由原来的30天增加到60天,男方护理假由原来的10天增加到15天。
也就是说,在国家规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江西女性可以额外获得60天奖励假,共计15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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