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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4日,江西省纪委监察厅发布消息,江西省以纪律为尺子,以强有力的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切实扛起责任,今年上半年,全省共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157件;问责领导干部244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91人,组织处理131人,其他方式问责2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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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江西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说,对监督畏首畏尾,看到问题和没看到一样,听到反映和没有听到一样,得过且过、视而不见,爱惜羽毛的,要言出纪随、较真碰硬、严肃问责。

  今年以来,江西省委坚持以上率下,积极落实主体责任,省委中心组、省委常委会多次组织学习贯彻中央和中央纪委决策部署,专题研究全省“两个责任”落实工作。今年5月,该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专题听取了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审议了2016年度责任制考核方案,对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作出部署。

  “主体责任就是政治责任,这个‘牛鼻子’抓得住抓不住,关键靠书记。”江西省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前不久,江西省委、省纪委主要领导就巡视反馈整改落实问题专题约谈了南昌、九江、上饶等设区市的市委书记和纪委书记;省纪委领导还对去年社会评价成绩靠后的3个设区市和3所高校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通过约谈紧盯省管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不断加大问责力度,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的工作态势,促使他们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

  为深入推进“两个责任”落实,江西省各地充分发挥监督检查作用,把落实省委《关于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的意见》、执行换届纪律和选好用好干部、集中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等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同时,该省还充分运用现有的政务信息管理系统、信访举报系统、电子监察平台和社会评价等信息数据,加强对“两个责任”的日常监管和检查考核。

  在此基础上,为促进问责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江西正着手制定《江西省纪检监察机关“一案双查”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江西省〈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等制度,着力构建问责追责的“铁笼子”,进一步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刚性约束和震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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