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中央纪委对近期全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了通报,其中江西有3起案件被点名通报,涉及南昌、吉安、上饶三个设区市。

  此外,为了进一步严明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新余、九江、抚州、上饶等地纪委对辖区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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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中纪委再通报72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问题 江西3起

  1、弋阳县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陈伟东公款送礼问题。2015年春节期间,陈伟东违规用公款,向时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周启南(另案处理)赠送红包礼金6000元。陈伟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党组书记、主任职务。

  2、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开发处处长黄祥斌等人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3月8日,黄祥斌等7人在执行公务后,接受南昌市房协宴请,餐费共计1122元。黄祥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参与宴请的6人被诫勉谈话;有关餐费由个人承担。

  3、遂川县城管局车队队长张建桥违规使用单位油卡为私家车加油问题。2016年7月8日,张建桥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其妻私车加汽油。张建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追缴。

  二、违规接受宴请、发放福利,新余4人被点名通报

  1、新钢集团公司中冶新材公司经理张均生等3人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6年1月22日晚,新钢集团公司中冶新材公司经理张均生、副经理李勇辉、赵有明接受相关业务单位经理李某宴请。2016年5月,经新钢集团公司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张均生、李勇辉、赵有明行政警告处分。

  2、分宜县钤山镇大岗山村“两委”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3年,分宜县钤山镇大岗山村“两委”通过虚开发票套取社会抚养费和村集体资金27600元,用于发放村干部福利。同时,原村党总支书记李良根还有其他违纪问题被查处。2016年1月,经分宜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分宜县钤山镇大岗山村原党总支书记李良根开除党籍处分。违规发放福利款项全部上缴。

  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九江9人被查处!

  1、九江县林业局主任科员江德隆等人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6年9月21日下午,江德隆和县木材检查站站长兼执法大队副大队长陈建华、森防站站长胡勇、林业检查站检查员费国、司机桂训南一行5人,在县沙城工业园区雄鹰木业有限公司检查工作结束后,接受该公司宴请,乘坐公车前往某农庄用餐。江德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胡勇、费国、桂训南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陈建华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县林业局局长谢文峰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约谈。

  2、湖口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原主任吴昊违规收受“红包”问题。2014年,吴昊在兼任县洋港片区改造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期间,江西金浔有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陶某(具体负责洋港安置区二期桩基检测工程)为与吴昊搞好关系,送给吴昊2000元,吴昊收下未退。另查明吴昊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6年9月,吴昊受到行政撤职处分,免去其县政协常委、县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及县洋港片区改造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3、都昌县人民医院安全保卫科科长曹长火违规操办女儿“升学宴”问题。2016年8月27日,曹长火、曹继婷(白洋中学教师)夫妇在未向单位党组织报告的情况下,违规在县天福酒楼为其女儿操办“升学宴”。曹长火、曹继婷分别受到诫勉谈话,扣除第十三个月奖励工资处理。

  四、抚州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临川区桐源乡政府违反公务消费一体化监管规定等问题。2013年下半年至2015年底,桐源乡政府违反抚州市公务消费一体化监管等制度规定,违规支出57.76万元(其中赊购烟酒等物品24.52万元、公务接待费用13.39万元、公务用车费用5.31万元、其他开支14.53万元),全部通过编造虚假工程套取资金列支。花京荣、熊磊光作为时任党政主要领导,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2016年5月30日下午,熊磊光驾驶单位公车办理公务时造成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鉴定,熊磊光对事故负全部责任。经临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临川区委常委会议批准,分别给予花京荣、熊磊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高新区钟岭街道缴上村干部公款旅游及违规发放节日值班补助的问题。2012年8月,缴上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董桂花、副书记尧林中、会计饶和泉、出纳刘仙娥分别赴北京、鹰潭等地旅游。2013年2月,4人以参观学习社会创新管理及征地拆迁工作经验为由,在村委会报销个人应付费用共计8509元。2013年2月28日,4人以各自亲属名义申领文昌大道拓宽遗留问题补偿费用1万元,用于支付春节加班补助,其中董桂花得款2600元,尧林中分得3800元,刘仙娥、饶和泉各得1800元。经高新区钟岭街道纪工委研究决定,分别给予董桂花、尧林中、刘仙娥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饶和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4人违纪款18509元上交财政。

  3、东乡县城管局环卫所工会主席乐明亮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11月2日下午6点左右,乐明亮在卫生巡查结束后,将单位公车停放在其父母家旁边;22时驾驶公车回其在金水湾楼盘的住所;22时40分左右,途径县龙山大道“金水湾”路口路段时,发生碰撞事故,经东乡县交警大队受理认定乐明亮负主要责任。经2016年7月5日东乡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乐明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乐安县委农工部副部长邓中华违规吃喝问题。2016年8月10日晚,邓中华因工作下乡回来较晚,经请示县委农工部主要领导同意后,要求分管办公室工作领导安排晚餐。期间,邓中华私自邀请了本县外单位其他人员一并参加。在组织调查期间,邓中华支付了当晚的餐费。经乐安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邓中华同志诫勉谈话处理。   

  五、上饶市万年县通报6起违反工作纪律典型问题

  1、大源镇原科技副镇长朱元旦上班时间玩游戏问题。6月22日下午3点30分,朱元旦上班时间在办公室玩QQ游戏,且在接待来访者咨询时,未如实告知自己的职务。县纪委决定对朱元旦进行诫勉谈话,并给予全县通报批评。

  2、县行政服务中心交通窗口聘用人员张芳珍用手机看电影问题。8月25日上午10时10分,张芳珍在办公窗口用手机看电影。县纪委决定对张芳珍全县通报批评,并扣缴张芳珍当月绩效工资。

  3、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汪志宏在电脑上看书法视频问题。8月25日上午10时10分,汪志宏在办公窗口用工作电脑看书法视频。县纪委决定对汪志宏全县通报批评,并扣缴汪志宏当月绩效工资。

  4、青云镇工作人员张小娜违反值班制度问题。8月27日(星期六),张小娜值班时私下与人换班,未向带班领导报告。县纪委决定对张小娜全县通报批评。

  5、齐埠乡工作人员江志辉、龙宏谋等两人违反值班制度问题。8月27日(星期六),江志辉、龙宏谋等两人值班时下乡,未向带班领导告知去向。县纪委决定对江志辉、龙宏谋全县通报批评。

  6、梓埠镇人大副主席曹升顺和工作人员彭建高、蔡正亮等五人违反值班制度问题。8月27日(星期六),曹升顺值班时私下换班,未向镇主要领导报告;彭建高、蔡正亮、汪良飞等三人下乡,未向带班领导告知去向;值班人员陶裕海提前回家。县纪委决定对曹升顺、蔡正亮等五人全县通报批评。

  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反腐永远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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