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记者获悉,莲花县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4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这4起问题分别是:

  琴亭镇曙光村原党支部书记尹宏飞贪污受贿及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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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尹宏飞在担任琴亭镇曙光村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一江两岸”防洪工程征地补偿工作中,采取虚列征地面积,伪造签名等手段,非法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在新农村建设工作中,以“干股”形式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尹宏飞贪污受贿及违纪金额共计570780元。

  2016年5月,县法院判处尹宏飞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八万元。

  2016年6月,县纪委给予尹宏飞开除党籍处分,县监察局给予尹宏飞开除公职处分。

  闪石乡敬老院院长冯圣良套取民政救助资金、挪用五保户生活费

  2013年至2015年,闪石乡敬老院以虚假资料申报灾害生活补助、冬令救灾款等方式套取民政救助资金78800元,挪用敬老院五保户生活费207320元,挪用孤儿补助金14400元,用于敬老院日常开支。

  2016年6月,闪石乡党委给予冯圣良党内警告处分。

  神泉乡谭坊村村支书陈继开、村主任刘凤龙利用虚假资料套取农业高产项目补助资金

  2014年9月至2016年1月,神泉乡谭坊村三次利用虚假资料套取农业高产项目补助资金,其中谭坊村入账30000元,存留村级代理室10010元,给予周屋冲村报账员张新强15000元用于支付拖欠的路面硬化工程款。

  2016年6月,县纪委分别给予陈继开、刘凤龙、张新强党内警告处分。

  荷塘乡双岭村村支书贺德金、村主任贺月生、村报账员贺明才违规发放油菜奖励资金

  2015年12月,县财政分配给双岭村产油大县奖励资金10000元,双岭村未按奖励资金的使用规定发放资金,给两户非种油菜大户村民违规补助各3000元。

  2016年6月,荷塘乡党委分别给予贺德金、贺月生、贺明才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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