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监督抽检不符合规定信息汇总表(2018年第7期)药品监督抽检不符合规定信息汇总表(2018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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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新闻网讯 10月22日,记者从省食药监局获悉,近期,该局对全省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实施了监督抽检。其中,33个品种51批次药品不符合标准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性状、鉴别、检查及含量测定,目前相关药品已被查封、召回等处理。

  在这51批次不合规药品中,有31批次为江西药企生产,其中包括“药都”樟树药企生产的24批次药品。在涉事药企名单中,江西盛康药业有限公司、江西兆升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曾于2017年上榜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的31批次中药饮片不合格企业名单,并被立案调查。对于该51批次不合规药品,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部门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召回等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企业和被抽样单位进行查处。

  省食药监局提醒消费者,需在合法正规的医疗机构、药店等购买药品并索取保存相关凭证;购买药品时要注意查看外包装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企业、批准文号等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此外,购买药品后要按说明书标明的贮藏条件保存药品,并按医嘱或用法用量服用药品,特别注意说明书上的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等内容;如购买到假冒伪劣或质量不符合规定药品,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31。(全媒体记者刘亨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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