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西省整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3月19日起,在全省开展为期6个月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严厉打击执业药师“挂证”等问题。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所有药品零售企业对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开展自查,对执业药师配备不到位、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主动进行整改。凡是存在“挂证”行为、不能在岗服务的执业药师,应立即改正或于4月30日前主动申请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

  从5月1日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省药品零售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存在“挂证”执业药师的,按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形,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的,按照《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依法查处,同时将该企业列入年度重点检查对象,进行跟踪检查或飞行检查;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的,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凡检查发现存在“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记者黄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