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江西省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正面激励,为改革者撑腰鼓劲,增添敢做善为的“底气”和“硬气”,根据我市《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为受到不实举报对象澄清正名工作操作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不实举报予以澄清并通报如下:
一、关于澄清对靖安县双溪镇政府没有落实相关扶贫政策的不实举报。2018年12月,中央脱贫攻坚巡视组移交群众余某某实名举报,反映双溪镇政府没有严格落实相关扶贫政策,而导致反映人被他人冒领了免费药物的问题。经查,反映人家属未向县级卫生部门提出申请,免费救治名单没有反映人姓名,且反映人已享受养老保险金优惠政策,不符合免费救治的条件。因此,不存在他人假借名义冒领免费药物的问题,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澄清对奉新县澡下镇尖角村支部书记吕宜勇截留扶贫资金的不实举报。2018年5月,有群众假借他人之名举报反映吕宜勇截留两户危房改造资金的问题。经查,危房改造资金是由县建设局和民政局等有关部门验收审核通过后,由县财政局根据相关规定将款项直接汇入危房改造户一卡通存折上。所反映的两户贫困户属于2017年危房改造维修对象,改造资金也都转入贫困户一卡通账户中,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三、关于澄清对万载县公路分局干部张建良在扶贫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的不实举报。2019年3月,有群众匿名举报反映张建良在该县黄茅镇新泉村开展脱贫攻坚帮扶工作中走形式,上户签到、填写扶贫资料安排下属填写,贫困户不认识他的问题。经查,张建良自2017年9月开展帮扶工作后,能认真履行帮扶干部的职责,经常上户走访、宣传政策,积极帮助帮扶对象提高生活水平,帮扶的3户贫困户均对其表示满意,所有帮扶资料经对照笔迹都是张建良本人填写,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通报指出
以上澄清的不实举报中,有的是实名举报,有的是匿名举报,有的是因举报人不了解情况而错告。为这些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体现了党组织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当前,全市上下正开启新一轮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今年又是脱贫攻坚决战之年,面对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需要大批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忠诚干净担当的改革者、开拓者、实干者。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相信组织、依靠组织,要坚信组织始终是干事创业者最坚定的靠山。只要一心为公,依纪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就不用担心遭受误解,更不用担心被问责处理。要坚决纠正“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和“只求不出事,宁愿不干事”的错误思想,不当庸官、懒官、糊涂官、太平官。
通报强调
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精神和省委、市委要求,扛牢抓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督促党员干部依纪依法依规履职,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努力营造支持改革、鼓励担当、宽容失败、容错纠错的良好氛围。
通报要求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还干部清白,使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要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对造谣中伤、干扰改革创新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严肃依纪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引导党员干部在新时代新征程展现新担当新作为。(宜春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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