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7日上午,永修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袁某平、袁某石等22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

  (宣判现场)

  法院经审理查明

  (宣读判决书)

  法院经审理认为

  以被告人袁某平、袁某石为首的犯罪组织,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依法应当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来源:九江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