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上月全省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同比有所上升,空气质量优良率同比有所下降,景德镇市、南昌市和上饶市PM2.5浓度达到二级标准。

  据介绍,2019年9月,全省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37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7.6%,11个设区市中只有景德镇市、南昌市和上饶市PM2.5浓度达到二级标准,全省11个设区市PM2.5浓度均同比上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42.4%,比去年同期下降46.4百分点,11个设区市均同比下降。

  11个设区市PM2.5月均浓度排名为:景德镇市第一,南昌市第二,上饶市第三,萍乡市和赣州市并列第四,新余市和抚州市并列第六,吉安市和宜春市并列第八,九江市第十,鹰潭市第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