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公开消息,近日,知名药企江西济民可信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民可信)因收购南京恒生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恒生)83.35%股权涉嫌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进行立案调查。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市监处〔2020〕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9年4月4日,济民可信与南京恒生及相关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通过多项股权收购间接取得南京恒生83.35%股权。主要交易包括:1、济民可信收购江苏三宝持有的西藏德容99%股权以及西藏裕阳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西藏德容1%股权并于2019年4月28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2、西藏德容收购招银国际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自然人股东夏瑞平和庞正武以及其他26名自然人股东持有的南京恒生合计40.27%股权。上述交易先后于2019年4月28日、6月25日以及6月28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交易完成后,济民可信通过全资子公司西藏德容持有南京恒生83.35%股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定,本案构成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济民可信通过多项股权收购间接持有南京恒生83.35%股权并取得单独控制权,属于《反垄断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经营者集中。其营业额达到《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第三条规定的申报标准,属于应当申报的情形。截至2019年6月28日,有关交易已全部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此前未依法申报,违反《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构成未依法申报的经营者集中。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就济民可信收购南京恒生83.35%股权对市场竞争的影响进行了评估,评估认为,该项经营者集中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
根据上述调查情况和评估结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和《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对济民可信处以3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最全面的江西生活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就爱江西(微信号:zuinanchang)

查看评论(0)网友评论
发 表 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