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昌东湖检察

  近日,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贾某某、张某依法批准逮捕。

  经查,2019年4月,犯罪嫌疑人贾某某自称国家某部委退休副部长,伙同其情人张某以介绍人脉帮助被害人李某的公司推进项目立项为名,骗得李某人民币200万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