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退出领导岗位职级公务员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委组织部有关要求,近日,上饶市委组织部出台《上饶市退出领导岗位职级公务员管理暂行办法》。

明确适用范围
退出领导岗位职级公务员(以下简称职级公务员)是指因换届、机构改革、身体健康、任职年龄界限等因素退出领导岗位而转任、晋升相应职级的公务员,以及因不胜任、不适宜担任现职和受党纪政务处分退出领导岗位而重新确定职级的公务员。
突出人岗相适
根据工作需要,结合职级公务员的工作经历、专业特长、身体状况和个人意愿,合理安排工作岗位。一是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抽调参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如指导基层党建、促进产业发展、服务重点项目、创新社会治理、助力脱贫攻坚、推动乡村振兴、推广科学技术、推进“双创”工作等。抽调职级公务员原则上与所在单位工作脱钩,其行政、组织和工资福利关系不变。二是由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安排协助分管、联系指导管理本单位某一方面工作或具体承担某项工作,协管工作报党委组织部相关干部科室备案。
强化考核管理
抽调参与中心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的职级公务员,由中心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牵头单位(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组织部门对其实行单列考核,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不占所在单位指标。在协管指导单位工作的职级公务员,由本单位党组(党委)负责日常管理,列入本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年度考核对象范围,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一并考核测评。在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职级公务员,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作为评先评优、晋升职级、转任领导职务的推荐对象,且晋升职级所要求的任职年限缩短半年。

加强督促检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对各地各单位贯彻落实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职级公务员疏于管理、造成不良影响的党组(党委)相关责任人,经组织查实,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不服从组织安排、不遵守工作纪律、未履行相关手续长期不在岗,在干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职级公务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依程序处理。
来源:上饶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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