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都市报讯 谢立志、全媒体记者李巧报道:2 月 21 日,记者从江西省教育厅获悉,该厅日前印发了《江西省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6 月 20 日前完成集中整治。
本次行动将集中查处通报一批情节恶劣、社会影响大的恶性事件,指导各地进一步摸排工作死角,织牢联动网络,健全长效机制,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专项治理行动主要采取六项举措:一是全面排查欺凌事件,对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二是及时消除隐患问题,对排查发现的苗头或隐患点,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做好疏导化解工作;三是依法依规严肃处置,对实施欺凌的学生,视情节轻重,分别采取批评教育、警示谈话、纪律处分、训诫、必要时依法转入专门学校就读等惩戒措施;四是规范欺凌报告制度,学校要及时制止并对学生欺凌情况进行调查处理,若情节严重,要及时报告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五是切实加强教育引导,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将防治学生欺凌纳入在职培训内容;六是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切实做到警钟长鸣,防患未然。
本次专项治理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各地制订工作方案,进行全面部署,集中开展排查摸底工作,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于 3 月底前完成;第二阶段针对摸排结果,会同相关部门对发现的问题开展集中治理,健全完善防治工作机制和制度措施,于 6 月 20 日前完成;第三阶段,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各地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防范中小学生校园欺凌工作将纳入对设区市政府履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市县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 “ 教育发展 ” 考评,于 7 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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