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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抚州2地发布通告!

  禁止2021年端午节期间划龙舟!

  东乡

  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

  关于禁止2021年端午节期间

  划龙舟活动的通告

  当前,境外疫情扩散蔓延势头仍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国内个别地区也时常出现聚集性疫情,新冠肺炎疫情还具有不确定性。虽然目前疫情防控由应急性防控向常态化防控转变,但是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肆虐,疫情没有结束防控不可松懈。为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让群众过一个快乐、祥和、安全的端午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通告:

  一、为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防止发生聚集性疫情,经区委区政府研究, 决定禁止2021年端午节期间划龙舟活动。

  二、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少串门、不聚集,加强自我防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划龙舟活动。

  三、端午节期间市外返乡人员,要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控措施,主动向社区、村组报告,查验健康码,特别是疫情重点地区的返乡人员,必须视情进行观察、检测、隔离。

  四、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乡镇(街道、场)及相关责任单位要早动员、早宣传,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引导群众不参与、不组织大规模群众性活动,防止交叉感染。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出的指令,遵守政府禁止划龙舟活动的相关规定,自觉履行好公民应尽的义务。

  六、对拒不执行政府禁令,组织、策划、牵头划龙舟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2021年5月20日

  崇仁

  关于2021年崇仁县端午节期间

  禁止游划龙舟活动的通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城市社区管委会、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当前,与我国接壤的部分国家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疫情输入我国的风险持续存在。国内仍有零星散发病例,个别地区发生聚集性疫情,内防反弹的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容不得半点侥幸和松劲。随着端午节假期临近,人员流动和聚集导致疫情传播的风险加大,为进一步落实落细疫情防控措施,切实保护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持续巩固疫情防控工作成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今年端午节期间,在全县范围内禁止游划龙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擅自组织和举办游划龙舟活动;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借建造龙舟或游划龙舟的名义进行寻衅滋事、封建迷信、强制摊派、变相敛财等活动。

  二、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少串门、不聚集,严格遵守政府禁令,加强自我防范。端午节期间从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主动向社区、村组报告,根据情况做好观察、检测、隔离。

  三、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村(社区)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完善工作机构,全面排查摸底,切实落实禁止游划龙舟工作责任制;对擅自组织和举办游划龙舟活动的,要坚决予以制止。

  四、县公安、交通运输、教体、文化、卫健等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积极配合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做好禁止游划龙舟管理工作。县委宣传部门要加大对禁止游划龙舟活动管理工作的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村(社区)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禁止游划龙舟的意义,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广大群众应充分理解和全力支持禁止游划龙舟的决定,积极配合做好禁止游划龙舟活动管理工作。

  五、对违反本通告有关规定,不听劝阻,擅自组织和举办游划龙舟活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对擅自组织和举办游划龙舟活动给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严重风险和危害,造成疫情扩散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崇仁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1年5月20日

  来源:东乡发布、崇仁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