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做好公职人员

  休假或外出疫情防控工作的

  紧急通知

  当前,国内疫情形势异常严峻复杂,为切实落实落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有效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根据国家、省新冠疫情防控最新部署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抚新冠指电〔2021〕7号)、市委总值班室《关于合理安排好2021年度干部职工年休假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严格做好公职人员休假或外出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慎重选择出行目的地。全市所有公职人员休假一律不得出省,一律不得前往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城市。新冠疫苗应接未接人员一律不得出市休假。倡导就地休假和市内出游。

  二、严格落实外出审批制度。休假和外出的公职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按要求报告休假或外出地点,履行好审批、报备手续。严禁虚报、瞒报或擅自改变行程。

  三、严格做好外出期间个人防护。近期,如计划安排省内出行,要密切关注目的地疫情防控形势,合理规划、错峰出行。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自觉落实扫健康码、行程码等防控措施,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及时报告,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

  四、严格执行返抚报告制度。个人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休假或外出返抚后要及时向单位报告,主动进行核酸检测,并持续关注个人赣通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一旦发现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行程轨迹显示14天内去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必须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五、强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各单位要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加强对外出人员的管理,建立外出人员工作台账,负责查验返抚人员健康码、行程码和核酸检测报告,督促其做好健康检测。

  六、严肃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对虚报瞒报外出行程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因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甚至发生疫情的,依法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当事人责任。

  中共抚州市委办公室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日

  来源:中共抚州市委办公室、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