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省公安厅、省邮政管理局于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全省“寄递渠道禁毒百日攻坚行动”的通告》。全文如下:

  关于全省“寄递渠道禁毒

  百日攻坚行动”的通告

  根据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公安部、国家邮政管理局的统一部署,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省公安厅、省邮政管理局决定联合开展全省“寄递渠道禁毒百日攻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级邮政快递企业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江西省禁毒条例》等法律法规,压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岗位责任制、内控管理等制度,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专兼职人员,主动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利用邮件、快件寄递毒品违法犯罪行为。

  二、各级邮政快递企业要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行业从业人员要提示用户如实填写寄递信息,当场验视交寄物品并核对寄件人身份信息。对毒品疑似物、无法辨别交寄物品性质或身份信息与寄件人不符的,不得收寄。在已收寄邮件快件中发现毒品疑似物的,立即停止分拣、运输和投递,及时向邮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落实三项制度不到位导致发生寄递毒品案件的,涉事企业和行业从业人员将被依法追究责任。

  三、各邮政快递营业网点应在行动期间积极开展禁毒宣传,采取挂图、墙报、标语、宣传栏、LED屏幕等方式普及禁毒知识,不断提升行业从业人员和人民群众参与禁毒斗争的意识和能力。

  四、行业从业人员向公安机关报告毒品疑似物,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将依据《江西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给予奖励,最高可奖励30万元。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和举报事项。

  五、举报电话:110。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举报制毒、吸毒等行为均有奖励!

  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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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江西发布综合中国禁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