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饶鄱阳县

  抚州临川区、东乡区、黎川县、

  乐安县、宜黄县、崇仁县

  公布了30名密接人员行动轨迹

  鄱阳县

  鄱阳县人民请注意:10月23日我县接外省协查信息,有外地来鄱阳县人员为外省一名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目前褚某和已排查出的次密接均已经集中隔离,且10月23日的核酸检测均为阴性。为了堵塞我县防控漏洞,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该密接(褚某某)的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10月18日

  • 乘坐G2387次列车07车厢12D,从武汉(12:38分)到鄱阳(15:39分)。

  • 后从火车站出来乘坐赣EX6217 出租车到鄱阳,于16:39分到达鄱阳县城

  • 后转乘一辆的士(车牌号为赣E1800)到达鄱阳汽车站,在汽车站上了一次洗手间

  • 后在车站外面乘坐17:00由鄱阳发出到乐平的中巴车

  请与该密接人员褚某某在上述时间段及地点活动轨迹有交集的相关人员,立即向当地社区(村)或疾控中心报告,电话:0793-6219707(县卫健委疾控股、县疾控中心)0793-6219082,立即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并进行核酸检测。如有瞒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积极主动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鄱阳县新冠疫情应急防控指挥部

  2021年10月24日

  临川区

  鹰潭市入境复阳病例密切接触人员行动轨迹公告

  10月26日15时,接到抚州市疾控中心转来鹰潭市疾控中心发来的协查函,协查关于落实鹰潭市入境复阳病例史某10月24日同坐G2193(06车厢)从上海到鹰潭高铁列车的同车厢人员。我区万某、杨某、吴某、易某、龚某、章某等人与史某属同车厢人员,被判定为史某的密切接触者,目前上述人员已经落实集中隔离管控措施,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为堵塞防控漏洞,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动轨迹的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万某、杨某、吴某、易某、龚某、章某在我区的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万某活动轨迹:

  10月24日14时06分抵达抚州东站,母亲开私家车接其回家;

  10月25日上午居家未出门,15时30分开车到“今日新娘”影楼联系摄影,17时40到万象新城“海底捞”吃饭, 20时45分开车前往硕果时代白日梦推理社,玩市井狂人剧本,0时30分结束回家;

  10月26日上午居家未出,15时10分开车前往“今日新娘”影楼化妆,16时30分从化妆店开车前往“海若青远酒店” 11楼天台拍照。

  杨某活动轨迹:

  10月25日、26日每天大约7时从九州大厦步行到若士路菜场买菜,进菜场戴口罩,30分钟买完菜后步行回家。

  吴某活动轨迹:

  10月24日14时30分乘坐东乡到抚州的城际公交(车上全程戴口罩)回抚州,约15时30分到达抚州贸易广场,15时34分网约了辆滴滴车(车牌号赣FD08978,两人均戴口罩),抵达红桥新城小区姐姐家后无外出;

  10月25日6时骑电动车(戴口罩)前往天虹驾校(宏业南路附近)练车,约7时15分,在大唐早餐店吃早餐,7时25分离店,之后又到驾校练车,11时30分和教练两人在小杨小炒店(崇仁血站旁)吃午餐,在店内停留大约半小时,约12时返回驾校继续练车,17时左右骑电动车返回姐姐家中,晚上20时回自家拿了下换洗衣物,回姐姐家后无外出;

  10月26日6时骑电动车前往天虹驾校(宏业南路附近)练车,约7时30分,在驾校旁早餐店(微信支付名为宾哥水果店)吃早餐,约8时离店,在旁边麻雀建兰店里买了两包烟,后到驾校练车。

  易某活动轨迹:

  10月24日到达东乡后于14时20分打出租车(车牌号不详,车上几人均戴口罩),15时25分到达抚州职业技术学院门口下车,打滴滴网约车(车牌号赣FD00466,均佩戴口罩),15时52分到达上顿渡汽车站,16时2分乘开往龙溪的班车到龙溪后,其母亲骑电动车接至家中,全程戴口罩。

  10月25日、26日两天均在家未外出。

  龚某活动轨迹:

  10月24日、25日两天16时30分-24时在凤凰名都开元大酒店KTV上班(全程戴口罩);

  10月26日18时30分-21时在凤凰名都开元大酒店KTV上班。

  章某活动轨迹:

  10月24日乘坐14时30分东乡到抚州的城际公交在车站下车,步行到文昌桥头,16时其父亲骑电动车接其到湖南乡加溪村姨妈家吃晚饭,21时骑电动车回到家。

  10月25日12时至16时30分到抚州荆公路十字街康达市场、穆堂路、五皇殿巷等地购物(未戴口罩)。

  10月26日在家未外出。

  请与万某、杨某、吴某、易某、龚某、章某在上述时间段及地点活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向临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做好自身及家人的防护,并配合相关部门接受相应管控措施。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须立即拨打120,由120专车接到定点医院就诊。

  如有隐瞒,造成严重后果,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临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电话:0794—8426036。

  临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0月27日

  东乡区

  关于排查密切接触者的接触人员的

  通     告

  2021年10月26日16时53分接外市协查信息,东乡区有境外返鹰新冠肺炎阳性检测者史某某密接4名,分别为艾某某、乐某某、朱某某、邹某某。4名密接者均有公共场所活动轨迹,为堵塞我区防控漏洞,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该4名密接者的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一、艾某某

  10月24日,艾某某乘坐G2193次06车08D座高铁从杭州东抵达抚州东站。14时06分到达后在抚州东站洗手间停留了一段时间,期间未与人交谈。

  10月24日14时42分乘坐网约车到达东信百货的鹏泰超市食品柜购买水和零食,后去柜台结账。

  10月24日15时乘坐网约车到达东乡汽车站,在候车室等待十五分钟左右,乘坐15时30分的客车(东乡至黎圩,车牌号不详)返回黎圩镇。目前已在我区集中隔离点进行医学观察。

  二、朱某某

  10月24日10时48分,朱某某乘坐G2193次6车02D座高铁从上海虹桥抵达抚州东站,14时06分到达。 

  10月24日14时15分在抚州东站公交车站乘坐城际公交(东乡到抚州)至抚州市贸易广场,随后在附近一家小店(店名不详)吃午饭。

  10月24日16时左右乘坐B22公交到抚州市邮政局,下车后步行去往临川区黄巢花园,换乘B2公交,19时左右到达临川区上顿镇泽源华府住宿一晚。

  10月25日8时朱某某从临川区上顿镇泽源华府公交站搭乘B2公交车前往临川区黄巢花园,后去往开元名都大酒店参加周某喜宴。宴后乘私家车回到临川区黄巢花园。

  10月25日17时30分乘私家车前往抚州东站搭乘18时54分的G2190次3车12F座高铁返回上海。

  三、乐某某

  10月24日14时10分-15时在抚州东站乘坐公交车(具体车牌不详)到城东建材市场附近。

  10月25日10时左右在城东建材市场公交站乘坐2路公交车去往好又多超市(龙山北路)。

  10月25日12时--13时在好又多超市购物。

  10月25日13时--14时在老邮电站等去往杨桥殿镇秋源村的公交车。

  10月25日14时乘坐公交车去往杨桥殿镇秋源村。

  10月25日15时20分---16时在秋源村村外等公交车返回东乡城区,期间与另一同等车老人交谈。

  10月25日16时左右乘坐公交车从秋源村回到城区老邮电站。

  10月25日17时左右在老邮电站乘坐公交车回到佳和小区。

  10月26日上午10时---11时,在街心花园农贸市场购物,期间去了鞋子店和两家童装店(具体店名不祥,三个店相距不远)购物。          

  10月26日11时20分左右在赣东商城某熟食店购买鸭掌。目前已在我区集中隔离点进行医学观察。

  四、邹某某

  10月24日16时左右步行前往小璜镇鲁家村西鲁组参加其外公葬礼。

  10月25日7时左右随送葬队伍一起乘车前往东乡区殡仪馆,参加其外公尸体火化仪式。直至中午12时左右返回鲁家村西鲁组外婆家用餐。14时左右返回鲁家村上邹组家中,在家中休息后于19时左右前往鲁家村西鲁组外婆家用餐,后又返回上邹组家中休息,未再外出。

  10月26日16时左右步行至鲁家村西鲁组外婆家。目前已在我区集中隔离点进行医学观察。

  以上4名密接人员第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请与以上4名密接人员在上述时间段及地点活动轨迹有交集的相关人员,立即向东乡区指挥部或区疾控中心报告(指挥部联系电话:0794-4270390;区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794-4232830),并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有关要求,配合落实有关防控措施,减少外出。如有隐瞒,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疫情防控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主动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东乡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0月27日

  黎川县

  10月24日19时,抚州黎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接到抚州市疾控中心转来福建省疾控中心发来的协查函,黎川县协查关于北京昌平区新冠阳性检测人员王某某的密接人员林某(福建籍)、周某(福建籍)、谢某(福建籍)、张某(福建籍)在当地的活动轨迹,并落实相关人员的管控。10月16日林某、周某、谢某、张某与北京阳性检测者王某某在醉得意酒楼同空间暴露,被判定为王某某的密切接触者。林某等4名密接人员自驾返回福建时,于10月19日凌晨3:00在抚州市南城服务区附近发生交通事故,报警后车被拖至黎川县修车厂修理,林某、周某、谢某10月19日至21日在黎川县香荟宾馆住宿。目前林某、周某、谢某、张某已在晋江市集中隔离,该4名密接人员已做第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接到协查函后,第一时间开展了四名人员的流调,相关次密接人员已进行了隔离管控,并对宾馆进行封控消毒。黎川县24日隔离人员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为堵塞防控漏洞,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动轨迹的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林某、周某、谢某、张某在黎川县的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10月19日

  • 早上6时左右,张某在抵达黎川县东和鸿城汽车修理厂后步行至客运站附近搭乘出租车(车牌号:赣FX0237)至南丰火车站,并于当日10:29乘动车D6525返回福建省晋江市。林某、周某、谢某则从东和鸿城汽车修理厂步行至香荟宾馆办理入住,于8时左右步行至国安广场旁的明华早餐店吃早餐,用餐时间大约15分钟。

  • 中午12时左右步行至明华早餐店旁的好味福快餐吃中午饭,用餐时间大约30分钟。

  • 晚上6时左右步行至好味福快餐吃晚饭,用餐时间大约30分钟。

  • 晚上7时左右步行至黎川古城游玩,在古城游玩时间大约1小时。

  10月20日

  • 早上8时左右,林某、周某、谢某步行至国安广场旁的香川特色鲩鱼粉早餐店打包早餐带回香荟酒店。

  • 中午12时左右步行至好味福快餐吃中午饭,用餐时间大约30分钟。晚上6时左右步行至好味福快餐吃晚饭,用餐时间大约30分钟。

  10月21日

  • 早上8时左右,林某、周某、谢某步行至明华早餐店吃早餐,用餐时间大约15分钟。

  • 中午12时左右步行至好味福快餐吃中午饭,用餐时间大约30分钟。

  • 下午4时左右在香荟宾馆退房后步行至东和鸿城汽车修理厂取车,取车后开车返回福建省晋江市。

  请与林某、周某、谢某、张某在上述时间段及地点活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做好自身及家人的防护,并配合相关部门接受相应管控措施。其间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须立即拨打120,由120专车接到县人民医院就诊。

  如有隐瞒,造成严重后果,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黎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联系电话:0794—7522332

  乐安县

  关于排查密切接触者的接触人员的

  通     告

  我县接鹰潭市协查通报,10月26日鹰潭市发现1例境外新冠肺炎阳性检测者,此人于10月24日乘坐G2193(06车厢)上海虹桥站至南昌西站高铁。我县有5名同车同乘人员坐过上述车次(06车厢),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10月26日5名密切接触者已全部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为堵塞防控漏洞,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我县5名密切接触者的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密接1:曾某某

  10月24日12:30乘坐G2193上海虹桥-抚州东的高铁从义乌出发,14:06到达抚州东,14:30从东乡乘坐城际公交于15:26许到达五皇殿;15:30通过滴滴打车(赣FD***20徐师傅电话186****2484),从抚州五皇殿到抚州市长途汽车站旁边下车(时间约10分),此后在抚州市长途汽车站候车厅候车;16:30乘坐抚州到乐安的城际班车于18:10到龚坊家中。

  10月25日7:30骑车到龚坊农村信用社2号窗口办理业务

  8:00-8:30回家,13:40由家人骑车送至龚坊,于14:10从龚坊乘坐乐安到鹰潭的班车, 15:40到达抚州职业学校,15:45到学校宿舍1201、1203、1205、1211、1216室找多名同学玩,于16:20离开,骑小呗电动车到贸易广场公交车站,17:00乘坐抚州至东乡城际公交,于18:10到东乡火车站,此后在候车厅候车,19:33乘坐K528次15车厢从东乡站出发,于10月26日00:52到达义乌站。

  密接2:陈某某

  2021年10月24日乘坐G2193上海虹桥-抚州东,当日14:06在抚州东下车,15:00许在抚州东站拼车(车上共4人,司机电话158****7617)前往抚州,于16:00许在抚州下车立即乘坐另一辆拼车(车上共4人,司机电话183****2191)回乐安在翡翠城小区门口下车。

  2021年10月26日清晨7时许,在小区附近散步,约半小时后回家。9时许,独自一人前往菜地(翡翠城施工地去一中小路上)打理菜园,18:00接到县疾控中心电话,告知其是密接人员,现已接至集中留观点隔离。

  密接3:詹某某

  2021年10月24日乘坐G2193上海虹桥-抚州东,当日14:06在抚州东下车;14:15-14:30左右乘坐东乡至抚州的城际公交,于下午15:20左右至抚州长途汽车站,后至车站附近沙县小吃用餐,餐后一直在汽车站候车厅;16:30左右乘坐抚州至乐安城际公交于18:30左右到乐安县戴坊镇,下车后返回家中。

  10月25日07:00左右,在耸陂操场/老菜市场对面(香花南货店旁边)早餐店吃早餐,09:16(支付时间)在保明南货店购买包香烟返家,之后一直在家中未外出。

  10月26日未外出,19:30由县转运车接至集中留观点。

  密接4:张某某

  2021年10月24日乘坐列车G2193上海虹桥――抚州东,14:06到达抚州东站,乘坐专车返回乐安,16:00至乐安县人民医院核酸采样点采样后回家;之后前往前坪路顶点理发店洗头,后回家吃饭未外出。

  10月25日6:40左右驾车出门,6:55到达乐安县实验学校门口,途中在怡家丽景古茗奶茶店旁边的蒸特别早餐店购买早点。8:00骑电动车至单位上班,12时下班到门卫室拿快递,然后骑车前往实验学校门口接女儿回家吃饭;14时前往单位上班,18时前往天合大酒店吉祥厅吃饭,饭后回家后一直未外出。

  10月26日早餐后骑车前往单位上班,下班回家途中(12:10-12:20)到前坪超市买东西,14:30骑车前往单位上班,16:30到公溪镇敬老院献爱心,停留约半个小时。17:40接乐安县疾控中心电话,18:20接至县集中留观点隔离。

  密接5:黄某某

  2021年10月24日乘坐列车G2193上海虹桥――抚州东,14:06到达抚州东站,乘坐专车返回乐安,16:00至乐安县人民医院核酸采样点采样后回家;18:00前往凤凰城小邹农家菜吃饭,饭后回家未外出。

  10月25日06:00许,在县二中西面外环路散步,07:00许散步结束返回家中;08:00许步行至单位上班(途中未与人接触);9:30许驾车至县人民医院新冠疫苗接种点(原老行政服务中心)接种第三针新冠疫苗,10:10驾车返回单位。12:00下班步行回家吃午饭;15:00步行上班;17:40步行至天合大酒店吉祥厅吃饭,20:00许用餐完毕后步行回家,当晚未再外出。

  10月26日6:00,在二中西面外环路散步,7:00散步结束返回家中,8:00步行至单位上班,12:00下班步行返回家中;15:00前往公溪镇乐家村开展红色教育,16:30到公溪镇敬老院献爱心,停留约半个小时。17:40接县疾控中心电话,18:20接至县集中留观点隔离。

  请与曾某某、陈某某、詹某某、张某某、黄某某在上述时间段及地点活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特别是共同乘坐过同一辆公交车人员,应在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组(社区)、单位或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做好自身及家人的防护,并配合相关部门落实管控措施。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须立即拨打6596120,由6596120专车接至县人民医院就诊。社区(村组)和单位接到相关信息要第一时间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落实相关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管控措施,并持续跟踪反馈相关情况,做到日报告和零报告。

  如有隐瞒,造成严重后果,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疫情防控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主动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乐安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794-6669019

  乐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0月27日

  宜黄县

  关于寻求密切接触者人员的

  公    告

  广大群众朋友们:

  2021年10月26日,抚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转鹰潭市、贵溪市境外输入性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史某某的高铁同乘密切接触者李某、曾某、傅某、罗某,目前正在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寻求与李某、曾某、傅某、罗某有同轨迹人员,请同轨迹人员主动与宜黄县疾控中心联系,并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如瞒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李某、曾某、傅某、罗某轨迹相关信息如下:

  轨迹一:

  10月24日

  10:48曾某与傅某从上海虹桥乘G2193高铁车出发;

  14:06到达抚州东站;

  14:30左右在抚州东站乘坐抚州东站至崇仁的公交车;

  16:00左右到达崇仁县三岔路口,后乘坐抚州至宜黄的城际公交;

  17:00到达宜黄县汽车站,后回到凤冈镇新菜市场旁(钻石苑旁)家中。

  10月25日

  8:00左右曾某与傅某从家中到达龙凤幼儿园,后曾某到河东农贸市场买菜、买肉,后曾某返回家中,此段期间傅某一直在龙凤幼儿园;

  17:00左右曾某骑电动车到龙凤幼儿园,并同傅某一同回到家中;

  18:30左右曾某到大润发超市购买了花生、香蕉;

  19:00左右曾某回到家中,后未出门。

  10月26日

  8:00左右曾某、傅某从家中到龙凤幼儿园,后曾某到河东农贸市场买菜,回家后未外出,此段期间傅某一直在龙凤幼儿园;

  17:00左右曾某、傅某被隔离管控。

  轨迹二:

  10月24日

  14:30左右李某从抚州东站乘坐城际公交车至抚州火车站;

  15:30左右到达抚州火车站,后李某骑共享单车从抚州火车站到抚州城际公交车站;

  15:50到达抚州城际公交车站,李某再乘坐城际公交从抚州至宜黄县汽车站;

  17:30左右到达宜黄汽车站,李某下车之后走路回到盛源国际A区12栋家中,后未出门。

  10月25日

  8:00左右李某从家中骑电动车分别到水北新区小学和小博士幼儿园,同时间段,与李某接触的次密接者刘某、李某从宜黄县汽车站乘坐班车去中港镇高山村章家组居住;

  11:30李某从家中骑电动车到水北新区小学,后回家;

  13:40李某从家中骑电动车前往水北新区小学,后回家;

  17:00李某从家中骑电动车到水北新区小学和小博士幼儿园,后回到家中未出门。

  10月26日

  8:00左右李某从家中骑电动车分别到水北新区小学和小博士幼儿园;

  11:30李某从家中骑电动车前往水北新区小学,后回家;

  13:40李某从家中骑电动车前往水北新区小学,后回家;

  14:30左右李某从家中骑电动车到六里铺工厂门口逗留;

  17:00李某从家中骑电动车到水北新区小学和小博士幼儿园,后回家,已被隔离管控。

  轨迹三:

  10月24日

  10:48罗某从上海虹桥乘G2193高铁车出发;

  14:06到达抚州东站;

  14:30左右罗某出站后在抚州东站乘坐抚州东站至抚州市的公交车,在路边下车后,乘坐抚州至宜黄的城际公交;

  17:00左右罗某到达宜黄县城。当晚在世纪家园18栋住了一晚。

  10月25日

  上午罗某乘坐公交车至棠阴镇建设村家中,至今未外出,已被隔离管控。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务必增强自我防护意识,保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等良好卫生习惯,切实保护好自身健康安全。如有发热、腹泻、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快到定点医疗机构宜黄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根据宜黄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从此公告发出时间开始,全县所有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四查一戴”(戴口罩、查体温、健康码、行程码、接种码);原则上不举办演出、比赛、展销、培训、会议等人群聚集性活动;全县各商场、超市等服务场所需严格按照指挥部要求落实限流措施,防止人群扎堆聚集;全县各餐饮场所严格落实防控要求原则上不承接人群聚会聚餐活动;全县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

  宜黄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正在对已排查到的密切接触人员和次密切接触人员进行隔离管控,对相关风险人员开展核酸检测,对密切接触人员所停留场所或区域开展全面消杀。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们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宜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咨询电话:0794-7602918。

  宜黄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0月26日

  崇仁县

  关于排查密切接触者的接触人员的通告

  10 月 26 日下午16时,抚州市崇仁县疾控中心接公安大数据排查和贵溪市疾控中心协查函,贵溪一例境外输入新冠肺炎阳性检测者史某某(10月24日G2193上海虹桥-鹰潭北,6车14A)涉及我县有7名同车厢密接人员。经排查核实,在我县辖区内有活动轨迹的密接人员为6人。26日晚以上6人及排查到的次密接人员已落实集中隔离管控,第一次核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为堵塞防控漏洞,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动轨迹的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以上密接人员在崇仁县的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一、密接1章某、密接2吴某某(系夫妻关系)

  10月24日    由上海虹桥乘坐动车于14时06分抵达抚州东站,车站广场处乘东乡至崇仁的大巴车(赣F79288),16时左右到家附近下车步行回巴山鑫城7栋401室家中,当日再无外出。

  10月25日    上午8时在小区楼下“万家香粉店”吃早餐,饭后8:30时夫妻二人骑电动车送两小孩至三笑幼儿园校门口,后进入所在班级送被子,两个班级滞留约3分钟。9时前往中山路中国建设银行办事,滞留约1个半小时;11时前往中山路工商银行办事,滞留约30分钟;后返回家中。下午14:30时县行政服务中心3楼办理房屋过户缴税窗口办事,滞留约2个小时;16:30时返回家中未外出。晚上8:30时吴某某曾前往县行政中心广场散步,散步时间约30分钟。自诉外出办事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10月26日   早上8:30时,一家4口在“万家香早餐店”吃粉然后骑车送孩子去三笑幼儿园。9时骑车到“学府壹号”物业处办事,滞留约1小时,10时返回家中。12时骑车出门到麻鸡圆盘“姐妹餐馆”吃饭,滞留约20分钟。饭后骑车到巴山鑫城小区天天旺超市购物(滞留时间约30分钟)然后回家,下午14时出门步行到崇仁汽车站在车站门口“米香源早餐店”吃饭,滞留时间约30分钟,然后进站乘坐崇仁至东乡大巴车(车牌号:赣F82833)。章某和吴某某已在东乡集中隔离管控。

  二、密接3黄某某、密接4王某某(系祖孙关系)

  10月24日  黄某某带王某某从上海虹桥乘坐动车于14时06分抵达抚州东站,下车后由家人接回崇仁县巴山镇窑上家中,到家时间下午16时。16时30分左右曾骑电动车前往月池菜市场(中医院旁入口处第一家)干货南杂摊接人,后前往该菜市场买菜,滞留约1小时。此后返家未外出。

  10月25日  白天在家无外出,17:30时嘉家隆超市(老交警大队红绿灯旁)买米,滞留约10分钟。

  10月26日  上午在家未外出,下午14时左右黄某某带王某某曾在县老物资局宿舍马路边闲逛并观看路边老人打牌。

  三、密接5邹某某、密接6林某某(系夫妻关系)

  10月24日  从杭州东乘高铁于14:06到达抚州东站,出站后由的士将2人于16:00左右送至崇仁县宝水大街。邹某某下车后没有走动,林某某曾前往“江西百县百日文旅消费季”购物,16:30左右乘坐亲戚车返回许坊乡家里,17:30左右2人前往许坊乡店口村吃酒席,约1小时后返回家中,当日再无外出。

  10月25日  上午7:00邹某某骑电动车前往许坊街上早餐店吃早餐,7:20左右返回家中后无外出。11:00—11:30左右到长沙坑村委会参加村干部会议,11:35再次去往长沙坑店口村小组吃酒席,聚餐后返回家中当日再无外出。

  10月26日  上午7:00邹某某骑电动车前往许坊街上早餐店吃早餐,林某某曾到许坊乡菜市场买菜,7:30左右均返回村中后无外出。

  请与上述6人在上述时间段及地点活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当地社区(村组)报备或当地疾控中心报告,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并进行核酸检测。如有瞒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不要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少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到发热门诊诊疗,并如实报告旅居史和接触史。

  崇仁县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联系电话:0794-6371092

  崇仁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1年10月27日

  如果你的行动轨迹与他们重叠

  请立即上报当地疾控中心!

  来源:鄱阳县新冠疫情应急防控指挥部、临川发布、东乡发布、乐安发布、宜黄之窗、崇仁发布、大江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