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驾后拒绝配合执法

  掐住现场处置民警的脖子

  还言语辱骂、威胁民警

  近日

  赣州一男子涉嫌袭警

  被赣州市经开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什么情况

  一起来看看!

  案情回顾

  近日,赣州市蓉江新区高校园区某高校大门口,钟某某驾驶车辆将该高校大门门杆撞坏。接到报警后,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蓉江新区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过程中,民警出示证件表明身份,要求钟某某配合进行酒精测试,钟某某通过打电话、抽烟的方式拒绝配合执法,随后更是伸手掐住现场处置民警的脖子,被拉开后,钟某某则辱骂现场执法人员。

  随后,钟某某被民警带到医院进行抽血检测。在此期间,钟某某再次使用“你就到头了,我不劈死你,我跟你姓”等恶毒的话语辱骂、威胁民警,且在抽血后,欲再次冲向民警,被现场人员制止。

  结果:

  经检测,钟某某血液乙醇含量为125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车辆肇事。

  目前,经赣州市经开区检察院批准,钟某某涉嫌袭警罪已被依法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法律尊严不容挑战

  民警执法权威不容亵渎

  每一个公民都应尊法、学法、守法

  面对民警执法时要积极配合

  切勿以身试法!

  法律链接

  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将袭警罪作为单独罪名予以明确,并配置独立的法定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任何辱警、袭警行为

  警方始终坚持“零容忍”

  坚决依法打击,绝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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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江西政法、赣州蓉江新区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