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西政读

  获悉,宜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2月11日任命:

  李纯清为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孙丰堂为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陈文建为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龚文阁为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刘   挺为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潘丽平为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涂青达为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丁圣翔为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赵   东为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周海燕为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高胜敏为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胡劲松为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郭   琳为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免去:

  仇慧玲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刘   挺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职务;

  胡圣华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廖作锡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龚文阁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陈文建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孙丰堂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贾   莉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吴建平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胡劲松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邓育军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周海燕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丁圣翔、雷珑婕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郭琳、周晟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涂青达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赵   东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潘丽平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高胜敏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易   芳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