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西政读
获悉,宜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2月11日任命:
李纯清为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孙丰堂为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陈文建为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龚文阁为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刘 挺为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潘丽平为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涂青达为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丁圣翔为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赵 东为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周海燕为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高胜敏为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胡劲松为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郭 琳为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免去:
仇慧玲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刘 挺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职务;
胡圣华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廖作锡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龚文阁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陈文建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孙丰堂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贾 莉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吴建平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胡劲松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邓育军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周海燕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丁圣翔、雷珑婕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郭琳、周晟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涂青达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赵 东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潘丽平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高胜敏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易 芳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