璐珩/文
所谓旅游,就是去一个当地人看厌的地方寻找新奇感。旅游本是件百忙之后愉悦心情的差事,即使很累,也很费钱,但总的来说,对于自己仍不失为件美差。文明旅游,常说的是游客的诸多不文明行为,但不文明不一定全是游客的行为,导游也需要文明。
五一假日,网曝一云南导游因为自己带的旅行团成员不购物,而在大巴车上大骂全车游客只吃不拉、没良心、没道德、不要脸!整个视频内容持续4分43秒,导游全程不换气骂人,说法可能有所扩大,但基本事实还是存在的。
细观此视频,当事导游说的头头是道、有理有据,甚是有传销说教的意味。视频中导游更是提到若不卖东西,则返程的机票旅行社不承担;根据视频中导游的话语,貌似其它的旅行团成员消费万元以上很正常,而自己带的团成员消费千元左右对导游来说好像有一种跌份、没面子的感觉。
消费到什么水准对导游们来说才算是有面子呢?这个问题本身就是个伪命题。参加旅行社、抱团旅游本身就是为了省钱而为之,游客和旅行社之间是协议关系,按照协议,游客缴付相应的费用,旅行社就有义务安排航班、车辆、导游、住宿等的旅游相关事宜,至于游客是否消费,应为游客自主、自愿行为,与旅行社无任何关系,更与导游之间不存在任何权利义务关系。
但现实中,为何导游觉的自己带的游客不消费就是没面子呢,就是消费者伤了自己的心呢?究其原因,主要是目前国内的旅游行业管理还不是很规范、乱象也不同程度、不同形式的存在,旅行社与相关商品店铺、百货商场等消费场所达成共同体利益关系,导游在将游客带去消费的同时,旅行社、百货商场、导游三方都会获利,旅行社享受相应的分红,导游享有提成,而百货商场也因旅游社和导游带来的游客消费者,直接获取贸易利润、坐享财富。
综上,同一利益链上的不同节点,每一个都是利益相关点。而作为重要关键点的导游嫌弃自己的旅游团成员不消费,自然不难理解了。
要想破除导游辱骂、不尊重自己的旅行团成员这一现象,则需要一: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更加明确、具体的指出,旅行社不得与相关商贸、酒店等单位建立有损旅游消费者利益的利益合作条款;二:旅游业的相关行业协会要有明确的行业自律奖罚措施,维护旅游行业积极发展的同时,不能以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为代价;三:相关政府监管部门更要建立相关黑名单工作机制,将诸如此类有损消费者利益的旅游社拉入黑名单,给予吊销执照、停业整顿等严厉的处罚措施;四:旅游社在做好品牌的同时,要充分认识到“服务第一”的理念,不定期对自有员工进行培训,树立起“品牌、服务、导游、旅行社”与游客评价一体化的荣辱观和文明向上的职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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