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市税务部门加强了收入征管和监督检查。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应收尽收,应退尽退,全面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避免出现引税、买 税、空转的现象。2014年3月至7月,在全市开展虚开发票偷骗税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虚开发票偷骗税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严肃税收征管秩序。

  7.关于“萍乡市在建的行政大楼,投资比较大,干部群众有所反映”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投资较大的问题,市在建行政大楼已取消了屋顶花园和屋顶绿化项目、屋顶创优项目等,并对内部装修部分降低标准,节省投资。

  针对在建行政大楼办公用房超标的问题,已于2014年2月按办公用房规定完成了详细整改方案。

  8.关于“干部的作风不够实,‘庸、懒、散、奢’等作风问题不同程度存在”问题、“公款吃喝改头换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萍乡市就干部作风存在的“庸、懒、散、奢”、公款吃喝等各方面问题,通过开展经常性的明察暗访,并将结果向社会通报,干部作风得到了明显好转。 2014年元旦、春节、端午节期间,在全市开展了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专项整治活动。据统计,2014年1月至6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组织 开展明察暗访137次,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案件35起、处理党员干部5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5人。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力度,促进各县区、各部门 单位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萍乡市高频率开展效能暗访,共查处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问题107起,问责151人。其中,市直和中央、省驻萍单位16起,问 责20人;安源区10起,问责20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9起,问责10人;湘东区14起,问责24人;芦溪县15起,问责17人;上栗县25起,问责 35人;莲花县18起,问责25人。

  2014年4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重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纪律的通知》,就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使用公 车、大操大办婚丧嫁娶喜庆事宜等四个方面,明确了“24个不准”,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刚性约束力。2014年5月底,市委出台了《关于从严管理干部强化队 伍建设的若干规定》,从制度上解决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萍乡市在干部管理工作中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

  (二)需要至2014年底或较长时间完成的整改项目

  1.关于“财政收入、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入、出口创汇等经济数字弄虚作假的现象在市、县、乡三级不同程度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采取以下措施切实加以整改,确保2014年底前整改到位。一是主动调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二是取消指标排名,完善政府考评体系。三是加强数据监管力度,严格部门监管责任。四是严肃责任追究制度,严惩弄虚作假行为。

  2.关于“动干部数量过大”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严格按照《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需报告的情形,在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前,均书面报告省委组织部,经书面批复同意后再进行讨论任免。对于超职数配备的干部,正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并逐步予以清理和消化。

  3.关于“对县区选拔任用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力度还不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2013年10月制定了《关于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严格遵守八条禁令的规定》。

  2013年11-12月,对全市各县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干部职数配备、机构设置等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项督导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县区制定了整改落实方案并认真整改到位。

  从2014年1月起,各县区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前,必须将调整方案报市委组织部严格审核。

  4.关于“一些高能耗、高排放企业治理不到位,造成空气、用水严重污染”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实施钢铁行业脱硫。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180M2、萍乡萍钢有限公司108M2烧结脱硫工程已于2014年5月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江西联达冶金有限公司6M2球团完善脱硫设施正在建设之中,预计2014年底完成。

  (2)实施水泥行业脱硝。中材萍乡水泥公司5000吨/日熟料生产线、2500吨/日熟料生产线脱硝工程均已建成投入运行;江西印山台水泥公司5000吨/日生产线脱硝工程已在试运行,但脱硝中控系统还有待完善。

  (3)实施水污染治理。萍乡市旭日纸业有限公司、萍乡市众大高新有限公司废水深度处理工程已建成投入运行;萍锋纸业公司、上栗县春南再生纸厂、萍青啤酒厂公司废水深度治理项目正在建设之中,2014年底前完成。

  2014年5月,萍乡市对未完成2013年度主要污染总量减排任务的5个责任单位和6名县级干部、15名科级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

  在“十二五”期内,萍乡市将对一些落后产能进行淘汰,对一些高污染企业进行搬迁,严格做到工业企业退城入园;对符合产业政策且在城郊工业园区的企业进行工艺改造,完善环保设施,使城郊工业企业严格达到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5.关于“污水处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管网修复建设的问题。修复渗漏污水干管,杜绝河水入管和污水入河的现象,至5月已完成萍水河段39处沿河污水干管破损的修复;康庄桥 左、右岸污水干管箱涵、五丰河污水干管的箱涵修复已于4月按时完工;五丰河金三角铁桥到市气象局段、萍麻桥到污水提升泵站左岸的污水干管修复加固工程已经 完成了初设,正在按程序进行招标;萍麻桥到污水提升泵站右岸污水干管建设项目已经动工,因近期汛期连续降雨暂停施工,将于7月下旬复工。

  (2)关于污水处理厂(站)建设的问题。已向各县区、相关单位下达了2014年减排目标责任书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制镇污水处理站建设任务。各县区、开发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正在实施。

  6.关于“对企业环评工作不够重视,有些企业在未通过环评的情况下就开工建设”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市环保局成立了环境违法行为稽查直属大队,建立了环评审批与日常现场监察联动机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制止,限期整改。

  7.关于“要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

  2014年1月出台了《关于建立“四访四化”信访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2月出台了《萍乡市信访工作重点县区、市直单位、乡镇(街)管理办 法》。市委、市政府决定长期实行领导包案接访制度,将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重点疑难问题实行市领导包案,每周安排一位市级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

  从2014年起,加大对群众来信留言的办理力度。对群众诉求能够办理的,及时予以办理;不符合法律、政策不能办理的或一时不能办理的,积极予以解释说明。

  三、省委巡视组移交案件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巡视组在萍巡视期间,向萍乡市移交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信访件,萍乡市及时进行了梳理分流,逐件落实到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并组织开展调查。 对未查结的信访件,市纪委将进一步组织力量进行认真核查,做到件件有着落。同时,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办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经统计,2013年8月底省委巡视组到萍乡市开展巡视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744件;已初核277件,立案279件(同比增长52.5%), 其中县处级干部17人,乡科级干部57人。查处的典型案件有:上栗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杨光明、芦溪县政府原副县长黄云群、市档案局原局长饶本春、市新城区 原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张文珍、湘东区荷尧镇原党委书记朱付兵、安源区卫生局原局长曾宪萍、莲花县高洲乡高洲村原书记谢建兵等严重违纪违法案。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措施

  目前,取得的整改成果还是阶段性的,还需要坚持不懈,继续抓好整改工作,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一是继续推进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巡视组提供的具体线索,查清查实,决不遗漏;对整改工作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

  二是深入推进各领域问题的专项整治。以这次整改为突破口,继续抓好各领域的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要通过举一 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廉洁自律、遵守政治纪律、选人用人上的违纪违法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突出 问题,切实增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成效。

  三是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各级党委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 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各级纪委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积极协助党委开展对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责任,聚焦中心任务,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切实履行好党内监督职责。

  四是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结合全面深化改革和当前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加快完善全市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大力推进党的建设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五是强化督促检查,严明党的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 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如对整改情况有意见建议,来信请寄至萍乡市安源区凤凰街迎宾路8号 萍乡市纪委信访室(信封请注明:对萍乡市委关于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话:0799-6832657。(萍乡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