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昌新闻网讯 双十一疯狂“剁手”季,你的战果如何?如果有市场价4899元的电脑,网店标价20元,并且你抢购到了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市民陈先生虽然快手抢到了三台,却又遭受大起大落,面临被迫撤单的境地,这是怎么回事?
消费者:抢到20元的电脑 商家要求撤单
市民陈先生向本网反映,11月7日,他在网购平台“苏宁易购”上的第三方店铺“凌动致远”电脑专营店页面上看到,自己心仪已久的某品牌小新V4000笔记本电脑标价仅为20元。陈先生按住砰砰的心跳,再三核对页面,发现这家店铺评分较高,而且页面大气比较正规,20元的电脑价格的标示是因为“双十一”期间店铺活动特价。本着金额不多不怕受骗的想法,陈先生先下手为强,下订单购买三台,并支付每台99元的快递费,共计花费了357元。
在家坐等店铺发货的陈先生在当天稍晚些时候接到了店铺工作人员的电话。这个电话把陈先生开心的心情拉入了谷底。“对方说是因为标错了价格,要求我撤单。这不是愚弄消费者吗?”陈先生表示,经过沟通,对方表示可以每台返还100元表作歉意,对此,陈先生并不同意。
直到11月11日,事情依旧僵持在此。陈先生未撤单,商家也未发货。
记者查看“凌动致远”电脑专营店网购页面看到,“双十一”作为近段时期的主推,该店铺多个商品正在进行打折,其中有“平板电脑免费送”、几十元优惠券免费领取、9.9元特价鼠标等多个活动。但是并未有相对价格高企的笔记本电脑仅需几十元的情况出现。陈先生所购的小新V4000当前标价4899元。
店家:降价20元错标成20元每台
据陈先生表示,在他购买电脑当天稍晚些时候,该店铺已经将该电脑价格改回。就此,记者致电该店铺询问详情。
该店家一名工作人员表示,11月7日那天,本想趁着双十一活动将店内热销产品价格进行一些优惠调整,没想到因为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造成了陈先生的不便。
“陈先生所买的联想小新V4000正是热销产品之一。本来打算将这个电脑价格在原价4899元的基础上优惠20元。但是由于当时工作人员是用手机操作出现操作失误,价格竟然改成了20元。”店家说。对此,店家深感歉意也希望顾客谅解。当发现问题后,店家表示已在第一时间修改价格,但为时已晚不少买家已经下单。
“我们已经在第一时间联系各位买家并道歉,对于一些买家还进行50元至100元不等的赔偿。真心希望得到陈先生的谅解,做生意不容易啊。”该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经处理了像陈先生这样的顾客有20、30位,基本上都同意撤销订单接受50至100元不等的赔偿,有的甚至表示理解直接撤销。
消协:需在网购平台注册所在地进行投诉
对此,陈先生并不认可。“我查了相关法规,下了订单就是实际上和商家形成了合同关系,不能无故撤销,这也不是我消费者的错误,现在也不发货也没有说法,我还有几百元费用扣在这里。”
就此,陈先生联系了苏宁易购客服。苏宁易购客服给出的解释模棱两可。“他们说是店家价格标注错误,而怎么解决却没有给出说明。”陈先生说。
11月11日记者联系了南昌市12315消费者协会,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网购所产生的纠纷需向网购平台注册地工商部门进行反映。陈先生得知后表示,普通消费者也不可能前往外地协商此事,陷入了投诉无门状态。
律师:消费者无过错 商家也可以上诉
那么,这类事件孰是孰非?如何解决?记者咨询了江西联创律师事务所知名律师王新民。王新民表示,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网购只要消费者下单成功,那么确实代表合同已经签定完成。签定合同的任一一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陈先生有权要求店家履行合同内容。
这也就是表示,只要陈先生不主动撤销订单,那么该店铺就必须按照20元每台电脑的价格发货。
“但是,合同法里有一条‘显失公平原则’,就是说,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违反了合同公平合理原则。结合这个事件的情况,商家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变更或撤销合同。”王新民说。(记者 徐景 胡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