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昌新闻网讯 为配合“12·4”国家宪法日的法制宣传活动,2日上午,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通过其新浪官方微博“南昌市青山湖法院”,在线以音、视频的方式全程同步直播庭审实况,此次视频直播的是一起因感情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网友通过该院官方微博“司法公开”界面可实时观看并参与互动。这既是该院践行司法公开的一大举措,也是全省基层法院利用微博视频直播庭审现场的首次尝试。
上午10时30分,法槌敲响,青山湖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张某故意伤害一案,庭审直播时间持续了约32分钟,除全程视频直播外,其官微还对外发布了多条微博,对案件开庭等情况进行了实时播报。11时13分,该案当庭进行了宣判,以张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四个月。
据青山湖区人民法院研究室胡主任介绍,为扩大法制宣传效果,该案的庭审视频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官方微博上也进行了同步直播。据统计,至直播结束有1000多位“粉丝”在线收看了该案的微博视频直播,这种新的庭审直播方式也获得了许多网友点赞。
“此次微博视频直播有助于加深网友对法院阳光司法工作的直观认识,也利于社会各界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对群众普法宣传教育有着较为积极的意义。”青山湖区人民法院陈院长表示,今后还将创造条件借助新媒体积极开展法治宣传,进一步加大司法公开透明力度,树立司法权威。(记者 潘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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