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份开始,电动车不上牌?罚款!电动车闯红灯?罚款!这回动真格了!南昌市现有138万辆电动自行车,数量庞大。在方便群众日常出行的同时,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登记、通行等方面的不规范,严重影响了南昌市的交通秩序。备受关注的《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将从9月1日起施行。
9月1日起史上最严电动车新规实施:
谈起电动车,南昌人民是又爱又恨。快捷,廉价。南昌成“电动车”之城。据官方数据,南昌约有138万辆电动车,其中超标电动车55万辆,49万辆车未上牌,上牌电动车34万辆,仅占1/4。电动车肯定也给你带来过烦恼,图中的场景,我们都不陌生。无规矩不成方圆,史上最严新规来袭,你准备好了吗?
无牌罚款30元,上牌免费
目前,全市电动车总数约138万辆,其中超标电动车约55万辆;另有未上牌电动自行车41万辆;
南昌41万辆电动车车主赶紧去上牌,现在上牌免费,到了9月1日,只要无牌上路,就是罚款30元。
闯红灯罚款30元
根据《条例》第三十条,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处30元罚款;违法规定在机动车道、人行道内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50元罚款;驾驶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的,处50元罚款。
南昌市公安交管局表示,目前非机动车还没有列入电子抓拍处罚的范围内,但将来一旦相关技术成熟,有可能会实施电子抓拍。
还有这些行为通通要罚
不想钱包遭殃
一定要看好
这些行为统统要罚款
这些行为统统要罚款
1
未登记罚30元
《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项规定,驾驶未办理登记的电动自行车的,对符合登记条件的,责令补办登记手续,并处30元罚款。
2
改装加装处罚50元
《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二项规定,驾驶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暂扣车辆,责令恢复原状,并处50元罚款。另外, 《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对拼装电动自行车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3
酒驾罚50元
《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八项规定,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50元罚款。
4
逆行罚款50元
《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七项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的,处50元罚款。
5
边骑车边电话 罚20元
《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九项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时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的,处20元罚款。
6
遮挡污损号牌罚20元
《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未按照规定安装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的,处20元罚款。第三十条第四项规定,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电动自行车登记证和号牌的,收缴牌证,并处50元罚款。
7
从事载客营运处2000元以下罚款
《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十一项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从事载客营运的,暂扣车辆,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