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照《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我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本级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共招聘25人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0名
消防文员5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2.热爱消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救援、维稳处突、消防宣传、文秘档案及勤务保障等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全国消防部队退役士兵(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未过受部队处分或地方公安处理且获得三等功(含)以上的;曾(现)任政府专职消防员并获得《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及省级消防救援队伍表彰的;具有机动车驾驶证A照(含)以上的报名人员,报名条件进行放宽,具体详见《九江市本级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4.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及以上(2002年6月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89年6月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4年6月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79年6月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1974年6月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一)薪酬待遇(详情见《江西省政府专职队员基本工资表》)
(1)灭火救援员岗位:
预备政府专职消防员阶段,工资标准确定为33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800元/月,绩效工资500元/月)。
经市消防救援支队聘任考核合格、进行岗位任命的,按照《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要求落实起点基本工资4700元/月及其他待遇的标准。
伙食费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比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
(2)消防文员岗位:
基本工资2800元/月,伙食费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比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
(二)各项保障
1、《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的通知》(九府办发〔2019〕18 号)中确定的:
(1)优先优待保障(一)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在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可凭有效证件优先购票、通行、挂号等。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对外办事窗口应设置“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标识。(二)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乘坐各县(市、区)内公共交通工具可凭有效证件免费。(三)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参观由政府定价的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和风景名胜区,凭有效证件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四)入职 3 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参照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享受同等优待政策。
(2)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和入职 3 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子女入学,参照《江西省九江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政联〔2013〕01 号)的相关优待政策予以照顾安排。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本人负担,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统一由市财政负担。
3.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一)报名(报名表请见附件2)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日8:00至7月7日17: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将报名表发至电子邮箱:416493251@qq.com,邮件名统一格式为:姓名+招聘岗位。(联系方式:0792-8333626 张参谋)
3.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考生需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招聘公告中下载《九江市本级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在电子稿中填好个人有关信息并上传近半年内免冠彩色照片,发至报名邮箱。报名表填写不规范、不准确的,报名不受理。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4.准考证领取:报名考生可于2020年7月13日8:40至7月14日17:00工作时间到市消防救援支队(九江市八里湖新区永泰路与康泰路交汇处,电话0792-8333626)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体能测试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二)资格审查
考试前的资格审核在领取准考证当天同时进行,由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 市人社局指导监督。所有报名考试的考生均参加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上报名表纸质版一式两份、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2寸)以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资格审核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体能考核标准请见附件3)
考试设置体能测试。本次体能测试不设开考比例。
1.时间:(市消防救援支队确定,详见准考证。)
2.地点:(市消防救援支队确定,详见准考证。)
3.测试项目:
灭火救援员岗位:3000米跑、100米跑、4×10米往返跑、俯卧撑、立定跳远等项目。
消防文员:1500米、100米跑项目。
体能测试成绩评定以3000米跑(1500米 女)排名为准,其他项目灭火救援员岗位计达标成绩,不达标者予以淘汰。若3000米跑(1500米 女)相同时,以100米跑为成绩评定结果。(标准见附件3)
4.入闱体检人员确定: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专职队员按1:1.5、消防文员按1:2的比例确定体检入闱资格人员,末尾同分者一并入闱。未达入闱比例人数的岗位,该岗位通过体能测试人员全部进入体检环节。具体入闱情况考生由市消防救援支队在九江消防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微信公众号详见附件4)。
(四)体检复检
1.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市消防救援支队确定的项目及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责。
2.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根据该岗位3000米(1500米 女)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若3000米跑(1500米 女)相同时,以100米跑为成绩结果。
3.由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在九江消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九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jiujiang.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方可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1.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市消防救援支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市消防救援支队应当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培训考核,培训时间不少于90日。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监督、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12333
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
0792-8333626
九江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0年6月10日


江西省政府专职队员基本工资表

附件1:《九江市本级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岗位计划表》

附件2:《九江市本级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表》

附件3:《九江市本级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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