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发现书记“艳照”

  敲诈时他特选吉祥数

  前天,经高邮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朱某在高邮市法院出庭受审。经查,朱某,1957年出生,高邮人。2014年12月左右,朱某被高邮某物业公司派驻到高邮某镇政府做保安,主要工作内容为安全保卫、收发报纸、引导车辆停放等。

  2015年5月,朱某手中还有书记等领导办公室的钥匙。其间,他趁书记等人下班后到办公室偷东西,顺便找书记的“把柄”,想以此敲诈一点钱用用。抱着这种心理,朱某偷偷去了几次书记的办公室,可一连翻了几个抽屉和柜子,都一无所获。对此,他有点失望,可又不甘心。

  去年8月下旬,朱某上夜班时,再次来到书记办公室,这一次,他在电脑桌的抽屉里面,找到了几封信,其中有两封是从广西和江西寄来的,打开一看,原来是敲诈信及书记和女子的不雅照。朱某认为,“别人能敲诈书记,我也能。”因此,就偷走了这两封敲诈信。

  第二天下夜班回家后,朱某就开始给书记写敲诈信。在写敲诈金额时,他参考了前两封敲诈信的敲诈金额一共30多万元,他认为这个数字比较大,也不吉利,经过一番斟酌后,他选定了22.8万元,并认为,“这个数字吉祥,也不大,书记一定能拿得出来。”

  朱某每逢周二和周五上夜班,因此,他把要求交钱的时间定在了这两个日子。在确认书记已经看了那封信后,朱某决定在2015年9月4日晚上前往书记办公室拿钱。当晚7点多,他用钥匙打开了书记办公室的门。孰料,还没进去,就听到隔壁有人开门,朱某停了停,见隔壁出来的人是办公室主任,因此假装镇定,顺手把门关上,离开了。

  当天午夜12点多,朱某得知主任已经离开隔壁办公室后,再次来到书记办公室,见电脑桌下有两个袋子,认为这一定是书记给他准备的钱,不禁欣喜若狂,然而当他一一打开才发现,里面全是报纸包着的白纸,于是悻悻地离开,继续值班。孰料,第二天刚下班回家,警察就找上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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