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敲诈是为母看病
数罪并罚获刑两年
“身为保安,为什么要监守自盗、敲诈勒索?”审判长问朱某。
“我身体不好,家庭条件不好,母亲有病,想弄点钱给母亲看病。”朱某答。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5月至8月,朱某利用在高邮市某镇政府从事保安工作之便,趁值夜班之机,多次到书记等人办公室盗窃,窃得现金1200元,茶叶、香烟共计价值3700多元。2015年8月底,朱某采用上述手段实施盗窃时,发现他人敲诈书记的信件及虚构合成的不雅照片,于是事后写匿名信,以此为威胁,向书记索要22.8万元,后因被识破而未得逞。
法院认为,朱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敲诈勒索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综合考虑朱某的认罪、悔罪等情节后,法院依法判处他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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