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这么对你说:“我手里有些真元宝,打算拿去拍卖,但现在急需一点现金作为路费,声称到时候拍卖到的钱一人一半,还将其中一个价值不菲的元宝赠送与你,达成协议”

  你会心动吗?

  是不是拿出钱包准备给钱了?

  小心了,这极有可能是诈骗!

  2016年年底,家住正平镇的刘某丁通过微信与全南籍女子袁某相识(现在信丰县城做生意),二人一直是朋友关系,平时微信聊天时语言上比较暧昧。刘某丁从2013年从外务工回来至今,频繁的换着工作,没有相对稳定的收入,生活上过的比较拮据。

  2018年7月10日,刘某丁通过网上购买了两块正面写着“光绪”字样,背面印有龙图腾的元宝,当时一个是以3.5元的价格买来的,就这样开始实施了他的诈骗计划。刘某丁先是将一个假的元宝赠予袁某,先行取得她的信任,并告诉袁某这个是他的家传之宝,价格不菲,一个市价大概值50多万。同年8月份,刘某丁借口打算去马来西亚拍卖元宝需要车费,向袁某借了1200元,得手后不久挥霍而空。时隔一个月之后,刘某丁又借口称其在马来西亚开支大,没钱吃饭了等借口,向袁某又借了1000元。后来,刘某丁虚构事实假装告诉袁某,称他的元宝拍卖到了180万元,而且花了30万买了一个车,回的时候太晚了,没有取到现金加油,又借了1600元。就这样,刘某丁先后以路费、饭钱、加油钱、交通事故、住院催交钱、保证金、鉴定费等费用为由实施诈骗,被骗金额高达38万余元。

  2019年6月19日,信丰县公安局接到报案,该局高度重视,立即抽调刑侦大队精干力量对此案开展调查工作。通过调查,于2019年6月26日下午17时许,成功在嘉定镇焦坑村刘某丁亲属家中将其抓获归案。犯罪嫌疑人刘某丁归案后,对实施诈骗袁某钱财一案供认不讳。目前,该犯罪嫌疑人刘某丁因涉嫌诈骗罪被该局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利用古玩进行诈骗

  这样的案例不在少数

  街头冒充施工工人进行诈骗

  走街串巷进行诈骗

  以挖得祖传的宝物诈骗

  由于我们平时对古玩类了解甚少

  对难以分辨的古玩类产品要谨慎购买

  最后,也是最重要,就是要记住

  “天上不会掉馅饼”!!!

  来源:信丰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