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18时11分,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经开区城管大队发生火灾,有数十人被困,情况危急。
接警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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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中心立即调派救援力量前往处置。

消防员迅速抵达现场,蹊跷的是在对现场全面检查后,并没有发现火情,也没有被困人员。这是怎么回事?

事后经调查报警人张某得知:竟是因其经营的店铺因存在违规搭建行为,当日区城管部门对其进行了检查,并要求整改。张某心存芥蒂,于是拨打了“119”,谎称有火灾发生。

张某因谎报火情,严重干扰消防救援队伍日常执勤备战,造成应急救援资源的极度浪费。9月27日,公安机关对其处以5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谎报火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谎报火警害人害己
请把119留给真正需要帮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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