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新余市分宜县一塑料分类破碎加工厂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800平方米,大量塑料废品被烧毁,部分设备烧损,消防员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将火扑灭。

  (救援现场)

  经调查,起火原因系该厂老板娘袁某在给塑料破碎机投料时操作失误引发,随后火势迅速蔓延。

  因袁某过失引起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10月1日,分宜县公安局依法给予袁某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规定:过失引起火灾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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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要注意消防安全,

  否则真的可能破财、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