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熊大火中,即使有千万现金,
咱也不能贸然进去拿啊,
毕竟,命要紧!
然而,有这样一个小伙子
却钻进火场拿了东西就跑,
关键,他进的还不是自己家……
事情发生在10月19日晚,
南昌市新建区一文具杂货店起火,
消防员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处置。

因现场火势较大,为避免人员伤亡,
消防员立即疏散周围群众开始救援。
但就在消防员扑灭火灾时,
一名路过的群众何某,
却“鬼鬼祟祟”靠近火灾现场。
然后溜进其中一家店铺,
拿了两条中华牌香烟和一箱奶就走了。
拿…了…两条…香烟…

原以为是该店铺店主或亲友,
但店主就在现场,表示并不认识,
这谁啊?
调取监控一看,这是有人“趁火打劫”啊,
随即向现场民警报警。

公安机关于第二天成功抓获何某,
最终被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就为了两条烟,这哥们进去了。
其实,以他的行为,仅被拘留已经算万幸了,
要知道:
返回火场拿取财物,可能是致命的!

说两个真实案例:
2013年1月,
上海一男子为了六百万冲进火海不幸遇难!
抬出来时,怀里还抱着几大捆钱……
2017年12月,
宁波一女子不顾阻拦冲进火场,
竟然只是为了一部手机。
手机是拿回来了,
女子却被烧成火人,住进了ICU。

所以说,
当你遇到火灾时,
脑海中第一时间浮现的,
应该想的是如何逃命、保命,
而不是我要带走那些身外之物!
逃出来后更不能返回火场拿财物!
尤其是别人的财物更不能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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