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熊大火中,即使有千万现金,

  咱也不能贸然进去拿啊,

  毕竟,命要紧!

  然而,有这样一个小伙子

  却钻进火场拿了东西就跑,

  关键,他进的还不是自己家……

  事情发生在10月19日晚,

  南昌市新建区一文具杂货店起火,

  消防员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处置。

  因现场火势较大,为避免人员伤亡,

  消防员立即疏散周围群众开始救援。

  但就在消防员扑灭火灾时,

  一名路过的群众何某,

  却“鬼鬼祟祟”靠近火灾现场。

  然后溜进其中一家店铺,

  拿了两条中华牌香烟和一箱奶就走了。

  拿…了…两条…香烟…

  原以为是该店铺店主或亲友,

  但店主就在现场,表示并不认识,

  这谁啊?

  调取监控一看,这是有人“趁火打劫”啊,

  随即向现场民警报警。

  公安机关于第二天成功抓获何某,

  最终被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就为了两条烟,这哥们进去了。

  其实,以他的行为,仅被拘留已经算万幸了,

  要知道:

  返回火场拿取财物,可能是致命的!

  说两个真实案例:

  2013年1月,

  上海一男子为了六百万冲进火海不幸遇难!

  抬出来时,怀里还抱着几大捆钱……

  2017年12月,

  宁波一女子不顾阻拦冲进火场,

  竟然只是为了一部手机。

  手机是拿回来了,

  女子却被烧成火人,住进了ICU。

  所以说,

  当你遇到火灾时,

  脑海中第一时间浮现的,

  应该想的是如何逃命、保命,

  而不是我要带走那些身外之物!

  逃出来后更不能返回火场拿财物!

  尤其是别人的财物更不能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