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行人勿入”是一条安全常识,但行人违法上高速公路已成为引发高速公路重大交通事故的原因之一;上高速拾荒、穿越高速、户外驴友高速上搭车等违法行为,既对自身生命安全造成危险,也为过往车辆为之躲避而埋下事故隐患,危害个人生命安全。
近日,江西省高速交警直属八支队二大队巡逻民警在厦蓉高速公路460km(赣崇段)巡逻执勤中,发现两位老人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走。随即执勤民警立即下车查看,经调查询问得知两位老人为高速公路附近村庄居民,因天气炎热,便从小道走上高速,希望抄近路回家。民警立即指出行人上高速的危害性,随后将两位老人安全送离高速公路。最后两位上高速的老人欣然接受民警的批评教育,并表示以后一定不会出现类型的违法行为。
[相关法律知识科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对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可处警告或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勿违法上高速公路行走、拦车,甚至于横穿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