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引导驾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和安全头盔,抚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抚州万达广场举办“一盔一带”安全守护执法直播活动。

  活动中发现,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普遍都对“一盔一带”有着正确的认识,不戴头盔,或者不系安全带的现象已大为减少。而在执法检查中,交警发现最多的居然是驾驶员佩戴头盔的方式不正确,安全头盔保护着驾乘人员的出行安全,如果不能正确使用,可能会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2020年5月1日,

  抚州市44岁的何女士在晚上下班后

  骑着电动车回家,

  可是就在离开公司十几分钟后,

  意外发生了。

  当交警赶到东乡区工业园区南京路与宁波路交叉路口时,何女士正倒在血泊之中,由于颅脑严重损伤造成失血过多,何女士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如此惨烈的车祸是如何发生的呢?

  轿车驾驶员黄先生,54岁,与何女士供职于同一家公司,已经是多年的老同事。 两人在当天差不多的时间下班,都是在回家途中,根据他的描述,事发时,自己正在正常驾驶,而何女士则骑着电动车从左侧路口突然冲了出来,当发现她时,已来不及躲避,这才造成事故的发生。

  民警调取了该路口的监控,通过监控视频可以看到, 当天下午5时12分左右,在这个没有信号灯的十字路口,何女士驾驶的电动车与黄先生驾驶的小轿车相交行驶,两人都没有注意观察路况,通过路口时,也都没有减速,这就造成了小轿车直接撞上了何女士的电动车,就在撞车的瞬间,何女士被巨大的冲击力抛过车顶,随后又头部着地。

  由于两人途经无信号灯路口时,都没有选择减速观察路况,这才导致了悲剧的发生。在本起事故中,黄先生与何女士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但是监控画面中,还有一个细节,令人感到分外惋惜。

  事发前,何女士本来已佩戴好安全头盔,可是在事故碰撞的一瞬间,她的头盔却飞了出去,这也导致了何女士落地时,头部没有任何保护,由此造成颅脑损伤而失去了生命。

  ▲事发前

  ▲被撞后头盔脱落

  抚州市东乡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处理科胡志涛民警表示,她虽然是戴了安全头盔,但是它的卡扣没有系好,在两车相撞的一瞬间,安全头盔先甩落在地上。

  其实事发时,黄先生的车速并没有过快,碰撞的瞬间也采取了紧急制动措施, 如果何女士出行前就将安全头盔的卡扣系好,那么就不会造成头部直接触地,因外伤失血而失去生命。

  文明出行,

  请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

  来源:CCTV-12社会与法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