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丽(化名)是一名家庭主妇,

  2019年的一天,

  她在家中上网,

  在微信群和闺蜜们聊天。

  “听说了吗,最近小红去房地产做销售,提成了好几万!”

  “是啊,小红能说会道,人也长得漂亮,卖了几套房子,赚了好几万。”

  “前几天,我看了朋友圈,小玲在超市兼职,听说收入也不错!” 看到群里的消息,李丽羡慕不已,她一向争强好胜,想赚钱却又怕吃苦。正当李丽思考时,电脑跳出一个弹窗: “网络兼职,日赚500-1000元,按天结算,不收取任何费用。”

  李丽第一反应是这可能是个骗局,可是转念一想,也许是个机会呢?网络兼职既能贴补家用,又能照顾家庭,何乐而不为?于是,她半信半疑地加了弹窗中显示的微信号。

  (网络图)

  原来广告中所说的兼职是网络有偿删帖。可李丽并不知道怎么删帖。 别急,有专业的网络培训。在缴纳培训费后,李丽勤学苦练,初步掌握了删帖的主要方法。 下一步便是在淘宝上开店,寻找客户。

  懵懂的李丽并不知道有偿删帖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在淘宝上开设店铺后不久,她便接到了第一笔订单,通过网站留下的客服电话,李丽删掉了第一个对客户不利的帖子,并收取到了第一笔佣金。

  从此之后,李丽的订单源源不断, 两年多的时间里,就入账10余万元。随着“生意”越做越大,李丽也感觉到删帖并不是一门正当营生,每当家里人问起李丽做什么工作时,李丽便告诉他们在淘宝上开店卖衣服。

  可是,她没有想到,自己正在一步一步地走向犯罪的深渊。。。。。。

  (网络图)

  2019年的一天,李丽家里进来了穿着制服、拿着工作证的警察,此时,她还在按照客户的要求删除帖子。

  当警察对李丽进行传唤时,李丽还一脸疑惑的问: “我违反了哪条法律,为什么抓我?”此时的李丽竟然还不知道自己涉嫌非法经营罪。

  考虑到李丽是一名家庭主妇,属于初犯,且认罪态度较好,没有社会危险性,公安机关对李丽进行了取保候审。此时的李丽悔不当初。 “我觉得自己一没偷、二没抢,凭自己的技能帮客户删帖,怎么会犯罪了呢?”

  “有偿网络删帖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已经涉嫌犯罪。”检察官说道。

  2020年4月,金溪县人民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对李丽提起公诉。李丽认罪认罚, 最终法院判处李丽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9万余元。

  普法小贴士

  根据《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 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扰乱市场秩序,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已经涉嫌非法经营罪。

  来源: 法治金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