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最近我在网络上认识了一位“股神”
他可能是个刚出校门的大学毕业生
他介绍给我的股票好火哦,你要不要认识下?
你可能陷入了电信诈骗中了哦
在现实生活中
每天都在上演着
腹黑骗子处心积虑的设计陷阱
等着善良且缺乏防范意识的你往里跳
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今天我们“旁听”一起
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宣判现场
通过真实的案例
请大家千万擦亮眼睛别再掉进“坑”里啦!
案情简介
11月6日上午,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32名被告人分别判处十二年六个月至一年一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32名被告人中有26名是大中专毕业生,占比81%,年龄最大的33岁,年龄最小的22岁,他们在人生最美好的阶段因一步踏错导致刚出校门便进牢门。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至2019年3月期间,刘炜、陈伦(二人均在逃)等人购买电脑、手机等诈骗工具,先后在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等地设立公司,并通过各种渠道非法获取大量的公民电话号码,分发给公司四个部门员工,即被告人陈某等32人,安排人员筛选意向股民,后伪装成知名证券公司操盘部的“证券分析师”等专业人士,充当网络“水军”对“老师”进行炒作,同时发送虚假股票盈利截图迷惑股民,然后以提供“核心股票”“内幕股票”获得高收益为诱饵,诱导股民到虚假的“万盛财经”“乐悉策略通”“深圳汇智”“天天策略”“亿点远期策略”等APP平台上注册、开户、充值并交易虚假的“股指期货”“股票期权”等产品。至案发时止,陈某等32人先后骗取40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500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陈某等32人在刘炜、陈伦等人的组织、领导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公司化进行运作,在相对较长的时期和较为固定的场所内,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组织严密,层级分明,有明显首要分子,重要成员固定,各环节分工明确,涉案数额特别巨大,造成被害人重大损失,构成诈骗犯罪集团。法院依据陈某等32人在该集团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各自骗得的涉案金额,依法定罪量刑。
宣判活动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乡镇(场)、社区综治干部、学生代表及新闻媒体记者70余人旁听庭审。
来源:东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