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于都警方在侦办一起非法入境案时

  通过抽丝剥茧

  查处了一起隐藏在背后

  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的

  偷越国(边)境案

  多名犯罪嫌疑人因此被抓!

  2019年12月,于都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在调查盘古山镇石某妻子范某(越南国籍)非法入境案时,发现范某是在盘古山镇居民黄某松、黄某龙及越南女子阮某等人的帮助下非法入境,并与中国男子相亲结婚,办案民警随即对黄某松等人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犯罪嫌疑立案侦查。

  在侦查过程中

  办案民警先后奔赴周边县市

  及贵州、广西等地调查取证!

  通过努力

  一个以黄某松、黄某龙、阮某菊等人为首

  帮助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犯罪团伙

  逐渐浮出水面

  经查,2018年至2019年底

  黄某松、黄某龙、阮某菊等人先后组织

  十一名越南女子偷渡入境中国

  入境后

  黄某松等人又将入境女子

  介绍嫁入于都、安远、会昌三地

  并从中非法获利

  ▲偷渡过来的越南女子

  2020年5月

  黄某松、黄某龙、阮某菊等人因涉嫌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被于都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同年10月

  该案顺利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

  蜀 黍 来 说 法

  1。什么是偷越国(边)境?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六章第三节规定的“偷越国(边)境”行为:

  (一) 没有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或者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二) 使用伪造、变造、无效的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的;

  (三) 使用他人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的;

  (四) 使用以虚假的出入境事由、隐瞒真实身份、冒用他人身份证件等方式骗取的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的;

  (五) 采用其他方式非法出入国(边)境的。

  2。我国《刑法》关于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是如何规定的?

  《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

  (三)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

  (四)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六)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七)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近些年

  随着经济发展和交通便利

  越来越多的外国人婚嫁赣州

  或者在赣州就业

  同时,为进一步巩固

  赣州疫情防控工作成效

  赣州各地纷纷出台措施

  将严厉打击非法入境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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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防输入!赣州多地发布通知:举报有重奖!

  按照国家移民局规定,各出入境窗口应主动做好非必要出国出境活动劝导工作,目前出入境窗口除受理赴港澳台探亲和逗留业务以及澳门旅游业务,原则上只受理与防疫抗疫、复工复产及特别紧急事由的出境业务。

  在此小编也提醒广大市民

  在赣州发现外国人

  请您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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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馆业:

  在旅馆业管理系统中做好临住登记,实名制登记外国人信息,包括姓名,出生日期,性别,护照号码,签证种类,入境日期,签证号码,签证有效期,本人以及在华联系人电话。

  各相关单位:

  相关单位(如外事办、台办、侨办、工业园管委会、商务局等)在工作中接触到境外人员,请提醒外国人主动前往辖区派出所或出入境管理大队登记,并且第一时间将信息上报给当地派出所或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各用工单位:

  比如教育培训机构、幼儿园以及其他用工单位,在招聘用人过程中涉及到外国人的,请先陪同外国人到出入境管理大队登记备案,核实外国人身份信息,以及排除“三非”外国人现象。同时各用工单位要经外国专家局审核批准才能聘用外国人,否则将涉及非法聘用外国人就业,要接受法律的处罚。各用工单位在招聘外国人就业方面有疑问可咨询赣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村、居委会:

  日常走访或工作中发现外国人,提醒外国人主动前往辖区派出所或出入境管理大队登记,并且及时将信息上报给辖区责任区民警或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广大群众:

  生活中看见了新增的外国人,提醒外国人主动前往当地派出所或出入境管理大队登记,并且及时将信息上报给辖区责任区民警或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小编在此正告偷渡回国人员

  请自觉前往公安机关自首

  也请广大群众积极举报!

  严防非法入境

  需要大家共同努力

  来源:赣州发布、于都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