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东乡一摩托车修理工,

  兼售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

  然而,因为伪造假证,

  不但把自己送进了看守所,

  还祸及身边的两位好友。

  为有效规范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通行秩序管理,抚州市东乡区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中国人保财险东乡支公司自2020年12月2日起,率先启动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编号登记试点工作。编号登记工作取得广大市民的大力支持,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主纷纷前往登记点办理登记。

  2020年12月23日,大队车管所民警在审核、归档登记信息时,车管系统弹出警告窗口:编号FD349导入失败,失败原因为车辆识别代码已登记归档!民警立即调取车辆识别代码与之相同的并于12月15日已登记的FX209低速四轮车档案,展开调查……

  民警通过比对两车合格证,发现两张合格证上除车身颜色不同外,车辆识别代码、订单号等其他参数完全相同,在比对两车并询问车主后得知:两车都是从同一摩托车修理店购买。为进一步查明事情真相,12月28日,民警将该案移送辖区派出所。

  随后,派出所民警将该店修理工李某昌传唤至派出所调查,在事实面前,李某昌如实供述了其在山东某厂家购买了三辆白色及一辆土豪金色四轮电动车销售,但因该厂家提供的合格证颜色有误,车主揭某、万某急于上牌需要合格证,于是李某昌找到其朋友王某、乐某,参照厂家提供的合格证,采用PS制图方式制作一份假合格证,并将假的合格证提供给其中一位车主,并对其车辆趁保养时改动该车车架号。

  李某昌、王某、乐某三人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属于伪造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2021年1月6日,三人均被送至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来源:东乡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