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晚,刘某(女)饮酒后叫了一名代驾送其返程。到达终点时,因沟通出现问题,刘某便自行驾车绕小区周边道路寻找停车位。代驾见刘某未付其30元代驾费,遂骑车上前追讨,后向110报警。
据当事双方供述,刘某认为代驾未帮其找到停车位停车,便欲拒绝支付该趟代驾费;而代驾认为,到达终点时刘某让其下车,自己只是听令行事,并无不妥。
新余公安交警铁骑队民警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后,对刘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结果为55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刘某将面临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并处罚款的处罚。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酒后叫来代驾开车
具有一定安全意识、法律意识
但却因30元代驾费
一点小小的纠纷
刘某便不顾法律后果
明知自己饮酒后还强行驾车
将自己送上违法的道路
也因此付出惨痛的代价
实属不值
这个案例再次告诫我们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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