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上班族还是学生党

  又或是宝妈们

  都希望在空闲时间

  有份兼职能够增加收入

  当看到充满诱惑的兼职广告

  不用押金、不限地点

  不限学历、不限经验

  5分钟赚几十上百块钱

  ……

  谁能保证100%不心动?

  就是利用这样的心理

  骗子们屡屡得手

  2016年12月至2018年11月期间

  王某某以兼职、刷单的名义

  让在校学生用本人身份信息

  为其在各个网贷平台上

  贷款、购买分期商品等

  并约定由王某某

  向被害人支付

  兼职费及负责按期偿还

  贷款平台上

  贷得的本金、利息等费用的方式

  骗取被害人财物

  王某某将骗取的财物

  均用于偿还

  学生贷款

  个人债务

  支付学生的兼职工资

  个人花费等

  近日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审结了该起诈骗罪案件

  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通过骗取被害人在网贷平台上为其贷款的方式,骗得被害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359,375.73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案发后,被告人王某某能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减轻处罚。遂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情节,依法作出下述判决。

  被告人王某某因诈骗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一百三十余万元返还给被害人。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维持原判。

  骗人之心不可有

  防人之心不可无

  兼职要在正规渠道找

  希望大家财源滚滚滚滚滚滚来

  来源: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